再次醒来已是次日凌晨不知几点,对面床铺上阿朗的手机屏幕经久不灭,映着他亢奋的脸,我知道他又在看那些打怪升级的粗陋文学——呵,请原谅我的不屑,我只是很嫉妒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可以日写数千字而从不断掉,对我而言奢侈的才思涌动对他们而言竟然很廉价——我还知道,在阿朗看完这些东西后,往往兴奋得一夜无眠,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极不甘心地着带着黑眼圈爬出被窝,我也由此搞懂了七堇年女士的话:<?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我和阿朗合租了一间20多平的小屋,然后两个大丈夫大有“当扫天下,安事一屋”的胸怀,摆上两张床便住了进来,想想吃过的泡面数量也可以绕地球几圈,可不知不觉地连泡面都涨价,于是前途渺茫便成了银行账户每月余额的亲切问候。
——虽然,前途从未光明过。
我是个职业写手,“职业”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除了这个,还能做些什么,阿朗则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比我“高不成低不就”的声音好上太多,很轻松地获得了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
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们两个,相依为命。
我起身洗漱,对着镜子里的<?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潘安先生搔首弄姿好一会儿,便又坐回书案上。我把多年前的诺基亚的音乐播放打开,插上纯白色的盗版苹果的耳机,很自然地把手机揣进兜里——就像我很多次的这样一套动作一样精准无误。安静的</?xml:namespace>The day dream的《tears》传来,我又写下几行文字。
“.……
我知道我不是在做白日梦,这个世上,真的有一个人,可以在一霎那俘获另一个人的心。我看着她在同学中嬉笑,快乐而自在。我的目光始终随着她移动,甚至在眨眼的间隙里,我都在想象她下一刻的样子。
‘他在看你耶!’
世界就这样安静下来,我的呼吸也快要凝滞,她一步步地走近,我慌乱地摆手,却不觉挥动得越来越快,然后,便听到清脆的‘啪’的一声。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左手捂着右臂,那里的皮肤隐隐泛红——我却觉得,红得太过刺眼——她的眼睛写满了不解与惊讶,泪滴大颗大颗地落在地上。
‘你干嘛?很疼的啊!’
我的大脑告诉我,我要拉住她,拉住她,我也确实这样做了,然而她甩开了我的手,走回自己的座位,我便以为,我会失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