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红眼吧 关注:2,930,276贴子:63,466,831
  • 8回复贴,共1

新人求解答!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今天品级最上,我是换骷髅上11好呢还是换冰巨好,前提我已有一个骷髅,并且陨石不够,魔神对冰巨有用吗?求大神!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2-12 17:53回复
    碗粉
    ✎﹏₯㎕﹍﹍﹍﹍﹍﹍﹍﹍﹍﹍﹍
    ed2k://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 学会了掩藏; 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 所以渐渐学会了伪装。
       --来自落叶版贴吧客户端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2-12 17:54
    收起回复
      2025-11-08 02:46: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欢迎加入红吧裙祖21324893
        --我觉得你超级帅,而且不是一般帅,更主要的你在我心目中也已经越来越帅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2-12 17:54
      回复
        求粉!
           ——求粉!求支持! ……呼呼(~o~)~zZ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3-12-12 18:00
        回复
          已粉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2-12 18:15
          回复
            人工置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2-12 18:16
            回复
              先把手里的骷髅上11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12-12 18:24
              回复
                这是一把神奇的武器
                这个武器已经在游戏里存在了5年,却依旧风采如初
                曾经有无数武器要完爆他,但都呵呵了
                当年屠戮之刃说要与他平分天下,结果依旧到处可见手拿屠戮四处寻找他的勇士
                当年60图纸钝妄图用属性攻击来打败它,后来图纸钝烂大街白菜价
                当年冰河裂谷剑打着高独立+属性攻击+几率附加伤害的旗号来挑战它的地位,后来手拿冰龙巨的人加入了手拿屠戮的刷深渊阵营。
                现在,明光追影刀同样尝试挑战他的地位,然后基本上看不到什么然后了。
                现在,依然没有一把武器能完爆它
                这是一把神奇的武器
                这把武器可以让4个职业为他趋之若鹜
                每个服都有无数玩家为之奋斗深渊
                每条线都能看到拥有它的勇士的骄傲的身影
                几乎每个喇叭都是因为它而问候老马
                每个地点都能看到因为它而疯狂在副本之间的勇士
                就是这样的环境,依然有很多人玩
                这是一个神奇的武器
                它其貌不扬
                甚至没有一点作为剑的霸气
                但是它是一把史诗
                简单的说明无法掩盖它的风范
                它的存在注定伴随着无数的荣耀和纷争
                60版本的卡深渊让很多人简单的入手
                于是当时很多人对其不以为然
                70版本的领主塔让屠戮的入手更为简单
                于是有更多的人表示对他无所谓
                80版本它彻底告别商店
                于是很多人因此而疯狂了
                这是一个神奇的武器
                60版本有人说它70级就过时了,结果依旧有人为之而痴迷
                70版本有人说它80级就过时了,结果为它而入深渊的人更多了
                80版本有人说它85级就过时了,结果现在。。。呵呵
                85版本有人说它出镇魂就过时了,呵呵
                这真是一吧神奇的武器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青春福利版8楼2013-12-12 18: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