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孩子在新加坡,女婿在那里上班,外孙在那里出生,为了照顾外孙第一次批了30天,后又延长30天,然后不能再延,回国,过了23天又返新加坡,批30天,不给延长又回来。听说一是因为在国内没住满90天,所以不给延长,不知是否真的因为这个,如果因为这个我就住满90天再来,否则每住30天机票费5千RMB太浪费了。另外也有人教我把马来西亚和泰国签证在国内办好,住到第29天去马来西亚旅游5天,再入境批30天,再住到第29天去泰国玩5天,再入境再批30天,差不多5000元机票就住87天左右了,主要是想念宝宝和帮助女儿,不知道有没有吧友这样做过,成功了吗?还是被拒入境,或是每次批不到30天,请帮忙指教。不想违反新国法律,这样以后探望就麻烦了,他们只是在那里工作而已,不是什么居民。请多指教。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