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县领导及财政局长:关于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问题请你们在百忙之中解释一下。
同样是在乡镇政府中的工作人员,有的是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有的是退伍安置的,干同样的工作,都是县里统一安置的正式职工,为什么有的人有住房公积金,有的人就没有?有的人工作二十年了,没有住房公积金,有的人刚参加工作不到一年,就有住房公积金?
请问县领导:我县单位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分三六九等,有的享受,有的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是按学历?按工龄?还是按那什么什么?这是太明显的不公平了?请县领导给我们解释,我们要求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