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合同工临时工全面调离
2013-11-27 浙江在线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往往由执法机关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鉴于此,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内容。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近年来,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出现多起暴力执法,甚至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事件,受到舆论高度关注。
有基层城管执法人员也称,受编制数影响,目前在城管等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仍聘有较多“协管员”。按要求,协管员负责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情况、口头制止纠正、配合执法取证等,不具有单独执法和处罚权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部分协管员“越界”和“越权”现象。
袁曙宏在文中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组建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
袁曙宏谈到,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需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题,努力实现执法机构的精简和统一;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