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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消失在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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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转载自儿童文学。很好的一篇文章(非手打,从别处转载的)


1楼2013-11-23 17:04回复
    每一个幻想都被踩死
    太阳快要下山了,可我看不到山。我从来无法陪太阳度过一次完整的离别。离别中的太阳,被一幢幢灰暗的剪影依次剪成几块支离破碎的红润颜色。一直都在小时候。从来都是小时候。小时候,我的太阳可不止是一种颜色的。彩笔盒子里随便抽出一支来,都可以画一个大大的漂亮的太阳。不管别人看不看得懂。长大一些,学会用水笔正正经经地用一些套词来描写太阳。“火红的”,“烈日炎炎”,“骄阳似火”,几乎从没写过一个安静的,独自思考的太阳。再长大一些,丢开书本,将自己眼中,心中的太阳,认认真真地蘸着心血刻画下来。那血也许惹了太阳的眷顾,也焕发出七彩或透明的神光。画家和诗人喜欢描写阳光,以及太阳深处的东西。它们绝大多数是暖色调的,偶有几个月夜般颜色的瑰奇绝美的太阳,让人从心底感到刺痛,冰颤,以及惊醒。那些从不抬头望向刺目阳光的人,叫做路人,行人,或者随便什么客串的词,因为他们不曾在镜头前停留过,留住自己看到一场日落之后感动的表情,令别人感动。学会离开小时候。不曾改变小时候。然而我的每一个幻想,都被时间缓慢而坚定地踩死了。我唯一能做的,是不断在自己的意识海里撒种。 ——让它们生长成一个个不可遏制的巨大的群落,摇曳在明亮的珊瑚礁和幽深的海沟,发出强有力的声音与脉搏。


    2楼2013-11-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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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9 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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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爱丽丝丢失了兔子洞
      看纳尼亚系列的故事时,我似乎坐在了五十年前伦敦的一个临街窗户前,阳光弱弱的,丝毫不引人注意地铺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闪着淡绿色的光芒。
      这样一个适合讲故事的时刻。
      两位老教授。用同样苍老的两双手铺开稿纸,一人写下一个题目。我想我是对他们怀有热爱的。多么美好的晚年啊,他们讲述的故事,成了几十年孩子们梦中的土壤。
      我爱那些赋予文字生命的人。伟大的人们。
      他们是纸上的亚当与夏娃,创造了无数个小小的新世界。
      魔戒,世界上最著名的戒指,虽然在无数书店里展览了很多年,我还没有去欣赏。这将是近期的一个阅读目标。而我已经读完了的七本纳尼亚传奇,让我更热爱巫师这一充满想像力的职业,仅次于写故事的人。
      故事的起初,第一部中的四个孩子,被纳尼亚中的居民称作“亚当与夏娃的儿女”,即人类。他们误打误撞又似乎命中注定地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纳尼亚,后来他们发现,这个世界竟是属于他们的。——或者说,属于孩子们的。亚当与夏娃被驱逐出伊甸园,永远不能回来,但他们的孩子可以。
      然而几年之后,两个最大的孩子再不能来这个世界了。随后,剩下的孩子也都失去了资格。因为他们长大了。这是一种令人绝望地拒绝,因为没有人能阻止自己长大。
      在离开纳尼亚,离开这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之后,四个孩子之二——严谨的苏珊不再相信她所经历的。
      “啊,你们还沉湎于小时候奇怪的梦境里!”她皱着眉头说。
      她失去了重要的东西。读到这里的我们,都会为她叹息。
      这个女孩和爱丽丝不一样。是的,就是那位梦游仙境的爱丽丝。
      老实说,在电影里看到成年的爱丽丝再一次进入仙境的时候,我感到些许惊讶,又仿佛在情理之中。
      爱丽丝是个古怪的小姑娘。当然,所有的孩子都很古怪。他们的小脑瓜里装满了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奇思妙想,似乎有小精灵在夜晚拼命给他们喂食这些美妙的东西。但爱丽丝要更古怪一些——她在旅途中的任何一个角色若是出现在现实世界里,一定会叫大人们惊惶失措,尖叫晕倒。
      因此,长大成人的爱丽丝依然能找到兔子洞,依然能够进入仙境,因为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大人。她留在仙境的心,夜夜将奇幻的梦境回馈给这个年轻女孩。
      但年龄毕竟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她的资格。于是她需要证明自己,就像某些人疯狂地需要证明自己长大一样,她需要证明自己的心,依然是那一颗胆大聪明,纯洁无瑕的孩童的心。
      爱丽丝成功了。但她不可能一辈子在仙境里待下去。她必须扎根于现实,所以她最后还是回去了。这是世界的一个残酷玩笑,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被愚弄过一次。
      我们曾经进过仙境吗?还是仅仅把它当作——幼年的幻梦?“幼”与“幻”,这两个字多么相像,撇掉和现实相连的一根绳索,便进入了美妙无比的幻境。小孩子学会这一点比大人容易得多。我们曾经进过仙境,复又将它忘却吗?
      那么幸福而悲哀。


      3楼2013-11-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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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忆站在消逝后
        有时候,即使你所追忆的人事依然还在,我们也只能追忆。因为那个时间段过去了,那段路上的灯依然高高亮着,路旁的小草却换了几茬。
        走在一条小街上,昏暗的灯光照亮半个路面,一些人从明亮的杂货店中走出来,走进人行道的树影中,转弯,向前走,逐渐在夜色里被洇成一个个暗色的影子,再也无法将人和夜分辨开来。转进这条小街,就闻到很浓重的生面粉味儿,如此突兀,就像穿过了一层透明的屏障,一阵熟悉的风吹过,便回到了从前的地方。外婆的小洲上,伶仃人家,那老旧的木桌搁在阴凉的土屋里,年年散出这样的气息。
        但每一年回去,都会在这种气息里,闻到更多东西。
        最近的一次,我们一家人驱车前往乘船渡江的大坝,正是下学的时候。坝上那条长路像长条的咖啡蛋糕,中间洒满了雪白的糖霜。本以为路旁咖啡色的是泥土,仔细看去才发现那是枯黄的草......或是嫩黄的草芽?在一定距离之外观看,衰老与年轻有时候差别不大。
        坝下的杨树林光秃秃的,却因为铺满树枝,土路与水面的积雪显出仪态万千的丰腴。许多平常无奇的人事,都在雪里成了片片风景。
        冬天向来善于给世界穿上幻想的毛绒袍子,纵使那幻想并不总是美好的童话。
        这一次,我看到了以往从未注意过的雪白的大坝,江心那座寒冷的小洲,不甚喧哗的小街,坑洼不平的冻土路,以及大坝上,小洲上,街上路上的老家人。我第一次尝试以这种观望、游览的态度来看我的家乡,而不是从前自以为常的“远游归来的人”。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但一个地方熟悉了之后,在我们的记忆里,它终于变成了无可替代的一处经典。
        追忆是什么味道,长大多少才会尝到?
        我们永远也无法去采去年见到的花。
        我有时候十分恨时光,它为什么要那么快得往前走呢?
        可我有时候也知道,若时光能随人心变换速度,想快便快,想慢就慢,甚至,可以逆流倒转,连过去亦能重播,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仰起头,吁一口气。
        那些细碎的瞬间,那些被他人或自己忽略的瞬间,愈是细想,于是弥足珍贵啊。
        珍惜昨天,今天以及明天。


        5楼2013-11-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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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
          看吧,我们终归要回到现实,我们思考的问题,终将从兔子洞在哪里,转到相对论和文学的关系上。
          这说不上有什么不好,但是且让我为此失落一会儿吧。
          但愿。
          但愿我还是一个有资格进入兔子洞的小孩。


          6楼2013-11-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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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b1ec22e010171kz.html
            这是纯手打的原文,复制过来了。


            7楼2013-11-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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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楼楼真棒,你的题目让我想起了安徒生的童话:月亮看见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11-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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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一个,儿童文学也很喜欢,曾经还写过。。。。


                9楼2013-11-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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