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滩涂、海岛等不仅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也各有不同。这种分散登记的局面是基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而形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这种做法逐渐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弊端,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此次整合,国务院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要突破不动产的“信息孤岛”,就必须防止各部门、地方的数据信息横向整合和共享成为短板。会议指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整合,国务院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要突破不动产的“信息孤岛”,就必须防止各部门、地方的数据信息横向整合和共享成为短板。会议指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