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悍正立信、维法增辉,案件代理人不远千里向鄂前旗法院赠送特殊锦旗!
鄂前旗法院今天


8月8日上午,一个特殊的人走进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他叫白昊,是中煤某集团公司诉申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系中煤某集团公司法务),他不远千里带着该集团公司的感谢和诚意,将“明辨是非、公正判案,悍正立信、维法增辉”和“跋山涉水、不畏艰难,执法为民、公正无私”两面锦旗亲手送到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乌阳戈和办案法官周青法官手中,分管副院长郝渊同志、政治部白文斌主任陪同接待了这位“特殊的人”。

事情还要从2016年8月说起,中煤某集团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申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5410403.09元及利息,并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此案历时2年多时间,案件办理过程中,党组书记、院长乌阳戈同志大力支持和鼓励承办法官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分管副院长郝渊同志主动出面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实地了解情况,查明案件事实,耐心认真组织调解,先后赴天津保全两次、赴北京上门调解一次,案件先后经历管辖权异议、保全、庭审、判决、上诉等各个环节,2018年7月11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维持一审判决,由申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中煤某集团公司工程款5410403.09元及利息。在分管副院长和承办法官精心细致的协调下,2018年7月底,原、告被告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申某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煤某集团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至此,这桩困扰双方当事人2年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案。
两面沉甸甸的“锦旗”,是一种感谢,更是一种肯定,而我们今天收到的这份感谢和肯定,可能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人民法官工作的一个剪影,但却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决心和信心,也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无私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