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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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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根本没有情不自禁,所有的感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二十岁的时候,觉得爱情想必犹如晴天霹雳,令人惊艳痴醉,是一种千军难挡的甘愿。这种印象来自于各种电影小说或者音乐,印象深刻的有不疯魔不成活的陈蝶衣,为阿紫奉上双目的游坦之,还有林夕写的歌词。他们身上都有一种翻山越岭、不辞冰雪的激情。那时候我对爱情的认知就是:我若没有为某一个人疯魔,不计得失地付出,就不算爱过人;你辜负我又如何,被千刀万剐又如何,我就是对你着魔,爱情就是鬼迷心窍。
亦舒说在爱情和金钱面前谈尊严是一件可笑的事,若还能顾及尊严,想必是不够爱,金钱不够多。二十岁时我认为真正的爱情是义无反顾,毫无保留。这种由戏剧中得来的对爱情的认知,使我对爱情的期望无限拔高,对感情的要求也极其苛刻。 迟迟不愿投身爱情,或者已经经历过一段甚至多段失败爱情的人,大抵也是如此吧。失意不过是失望,失望则是过高期望的结果。有人会觉得我只想要一段平淡不改变的感情,怎么会是期望过高呢?
平淡当然容易实现,甚至轰烈的感情也会回归平淡,但是“不改变”却不是,“不改变”不是本应发生而被偶然辜负的期望,而是本身就是很困难的过高的苛求。两个人在一起的初衷是被对方吸引,或是美丽的皮相,或是聪明的大脑,或是幽默的谈吐,或是渊博的学识,或是善良的内心,或者只是因为会打篮球,当然也可能只是你某一个动作很俏皮可爱,但你既不能保证自己能永远保持这些魅力,也不能保证自己只有魅力而没有与之相反的各种缺陷,凭什么要求对方能永远被你吸引呢,又怎么能要求对方被一叶障目,只看见你光彩照人的部分呢?
“不辞冰雪为卿热”都还有一个“若似月轮终皎洁”的前提条件呢。 有一种“你爱我就应该爱我的全部”的论调,应该是“王子病”和“公主病”患者最爱挂在嘴边的,认为恋人应该像你自己一样,不论你为善还是为恶,美丽还是丑陋,富有还是贫穷,自私还是博爱都一样爱你。但自己也是对方的恋人,同样身处这一角色,自己毕竟也不能像自恋一样去恋人。不必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自己跟他人是同一处境。
爱情不是鬼迷心窍,是通过或漫长或短暂的等待,或细致或粗略的甄选,选择或接受了一个自己喜欢、自己需要的伴侣。它不是偶然邂逅的奇迹世界,而是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不如万水千山走遍,结伴同游人间。 史铁生在务虚笔记中说到,我曾走过山,走过水,其实只是借助它们走过我的生命;我看着天,看着地,其实只是借助它们确定我的位置;我爱着她,爱着你,其实只不过借助别人实现了我的爱欲。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身的需求。爱人与被爱不过是这种需求中的一种类型而已,人类为了给自己赋予更深刻的内涵,不遗余力地讴歌人性的价值,为了把自己区别于飞禽走兽和山河草木,为了巩固自己的特殊性和存在感,刻意把对爱和被爱的需求区别于对金钱、名利的需求,只是因为“爱”这个字眼不幸作了“真善美”这种“闪耀人性光辉”的东西的代名词。 爱情不是万里晴夜中的绚丽闪电,也不是令人鬼迷心窍的魔障,只是不慎被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描述成海市蜃楼,其本身既不绮丽得虚假,也并不能夺走人的心智跟热情,它只是三千弱水,旅人在旁边路过,驻足取一瓢来饮,但最终还是要继续上路的。它只是一蔬一饭,而不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11-15 10:15回复
    爱是不计回报的付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1-0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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