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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暧昧就像“正在输入”,可能等了很久之后还是什么内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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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她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出现在他面前。
  他终于说出分手。心安理得的离开。
  视野里,离开后的他不知是否由于太兴奋,
  竟忽视身后不远处的二人,牵起等待在角落里女孩的手一脸幸福。
  男人拂去她的手叹道,你这是何苦呢。
  她忍住眼泪微笑道,这样他才能安心的幸福。
  (爱是一种成全。)


IP属地:安徽17楼2013-11-13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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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绿间拉着高尾到草地上「占卜说今晚有麒麟座流星雨」
    「呵,小真你怎么突然这么有情趣」高尾不解,黑夜里,他看不到对方板着的脸竟微微泛红。
    绿间暴躁说「不要问这么多!看」
    高尾应声望向天空,只见深邃的蓝中,流星无声划过。
    绿间扭过脸注视高尾,嘴角扬起一个比流星更美的笑容「生日快乐,笨蛋」


    18楼2013-11-2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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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00: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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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早朝过后,小皇帝宣程太傅,令内侍送上一捧白绫,面无表情说了句"朕要大婚了".
      太傅盯了白绫半晌,对着小皇帝如释重负地一笑,
      "有前几月的圣宠,臣足昧平生.谢陛下给臣最后的体面."
      小皇帝一张奏折砸过去,"想什么呢你!我朝例法,朕大婚时帝后要亲自耕织劝农,你把这匹布拿回去,给朕好好练织布!"


      19楼2013-11-2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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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记得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他很笨,什么都做不好,考试经常0分,放学被狗追,喜欢的女生总是会笑他呆, 同龄的男生总是捉弄他,爸爸妈妈也是拿他吊儿郎当无可奈何。可是他总是一副悠闲的样子, 作业扔一边,趴在地板上看漫画,或是想象以后怎么跟喜欢的女孩子结婚。
        后来他生命中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逆着时光来找他。因为他看不下去这个家伙浑浑噩噩的样子,就决定从未来过来帮助他。隔着两个世纪的时光,世界至他从抽屉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一样了。
        他们一起去宇宙大冒险,一起去非洲魔境探险,一起当龙骑士,一起开创新的文明,一起一次又一次地误打误撞拯救地球,一起在无数的时空中穿梭,改变历史,创造未来,他们一起经历了好多好多,一起成为救世主。可是每次回到现实世界以后,他还是吊儿郎当的,依旧把零分考卷藏起来。用神奇的道具用来偷看喜欢的女孩子洗澡,或者去报仇刚刚欺负他的男生,这个从未来来的人呢,也没有办法,日子还是一天天地过
        然后有一天,这个来自未来的人突然没电了,一动不动。
        他急了,开始寻找办法。而唯一可行的就是更换电池,代价是这个来自未来的人,会失去所有的记忆,他不同意,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神奇的历险,如果这些记忆不复存在,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然后这个很笨的人,就开始用功念书,再也不依靠道具。渐渐地,再也没有人欺负他。他也不用再藏卷子了,因为每次都是100分。别人都惊讶他的变化,但很少人发现,他身边少了什么,有人问起,他就说:那个人回去未来了。
        后来,这个很笨的人当了科学家,成为电池方面的专家。他已经和童年喜欢的女生结婚了,胡子一把,戴着厚厚的眼镜。有一天,他叫他的妻子和他一起去实验室,原来那个来自未来的人并没有回到未来,他一直就在这个时空,还是当年静止前的模样。科学家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发明的电池更换进那个人的身体里,启动电源

        “大雄 我等你好久了”


        IP属地:安徽20楼2013-12-0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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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这是那天在网上看到的,我找了很久,却没有真正关于费曼对电子的如下解释。这或许是某个人赋予这个世界逻辑的某种美好想象,但故事和猜想的确有点意思:
          【诺贝尔奖得主理查德-费曼提出的反物质猜想】
          费曼由麦克斯韦方程推导出两个解,发现在数学上,一个在时间中正向前进的负电子和一个在时间中逆行的正电子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反物质不过是在时间中逆行,即从未来向过去前进的正物质而已。反物质和正物质的对消泯灭,实质上是正物质在时间轴上的突然掉头,回到过去的同时变成了反物质。(即2分钟前的反物质,在1分钟前和正物质对消,实质上是该正物质在1分钟前开始了时间上的逆行,变成了反物质。2分钟前你看到的反物质就是在时间轴上逆行回去的这个正物质而已。)
          更加震撼的理论如下,费曼由此解决了困扰物理学界多年的基本粒子问题:为何世间万物、大至星系、小到原子,都会展现出不同的属性,例如银河系和仙女星系、我和毛主席,氢原子和氧原子,没有完全相同的个体。但是在电子身上是个例外,世上没有“大电子”、“小电子”、“性感电子”、“高帅富电子”之说,你也无法在一个电子上刻字,然后送给自己的女友。组成宇宙万物的无穷多的电子,是一模一样的,找不出任何差异的。
          费曼由自己的反物质假设完美地解释了这一困扰:因为从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整个宇宙本来就只有一个电子。没错,全宇宙的庞大的空间、数不尽的星体和物质,其实都是这一个电子在不同时空的分身而已。它从大爆炸开始,在时间轴上正向前进,直到宇宙的末日,又掉头回去,变成正电子,在时间里逆行,逆行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就这样永世无休止地循环下去,这个电子出现在了时间轴上的每一个点,出现在了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三维世界的我们看来,空间里布满了数不尽的电子,构成了世间万物。
          其实它们,包括我们自身,你的父母亲人,你的恋人,你养的狗,狗拉的屎,曼哈顿川流不息的人潮,塔克拉玛干寂如死水的无人区,兰桂坊莺歌燕舞的不夜城,海底两万里那只无尽孤独的蛇颈龙,万事万物都一样,都只不过是那同一个电子正行逆行了无数次的分身而已。整个宇宙就这么一个电子,孤零零地从天地混沌走到宇宙毁灭,再倒回去重来,周而复始。
          我读不懂这段话,智商不高,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假设是这个世界只是一个电子的无数分身。 但它依旧不能影响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想象力也很美好。如果凡事都要绝对理性,这个世界就少了很多乐趣和诗意,你有理,但是你无情,这难道不是很可惜么。
          前两个故事里,总有那么一个角色,逆着时光而来,为了帮助这个时空的人;总有那么一个角色在某个契机之下,进取自立,为的是在漫长的等待之后再见到对方。也许真的被“费曼”说对了,从始至终,他们终究是电子,默默的在时空中分身周而复始。但所有的一切,都会历经时间,而更富有意义。


          IP属地:安徽23楼2013-12-0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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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颗叫Ison的彗星。
            1987年的时候,我连一个细胞都还不是,它已经在柯依伯带区域,距离太阳还很远,大约50AU,一个天文单位是1.496亿千米,有五十个这样的单位,距离太阳遥遥无期。 然后在1995年6月6日,我已经两岁的时候,这颗彗星进入了太阳系,掠过冥王星,此时此刻,距离太阳39.263AU。新世纪的第二年,2001年7月30日,我小学二年级,它刚经过天王星,花6年走了近十个天文单位。2012年,离当时的世界末日还有3个月,它被这个星系第三行星上的天文学家发现,此时此刻它距离太阳的单位, 已经缩小到个位数:6.292AU。2013年11月1日,我在跟朋友发信息的时候,它已经不知不觉的进入穿越地球轨道,离太阳愈发地近了——0.977AU。今天,2013年11月28日,它在茫茫黑暗的星海中独自走了这么久,终于到了离太阳最近的地方,然后这首冰火之歌就慢慢地结尾了,据NASA官方发言,完整意义上的彗星已经消失殆尽,即使可能留下残骸,也不再是完整的Ison。
            “你走那么快干嘛,找死么?”
            “路这么长,我只是想去找你啊。”
            “你会没命的。”
            “那就没命吧。”
            从柯依伯带狂奔到今天,想想也就这么回事了。
            不光是Ison,其实你我,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大雄也好,牵牛也好,这颗已经不复存在的彗星也好,我想我们都是一样的——终会有一个目的地,一个梦想,或者一个人,让你全力地奔行,因此再漫长的时光和旅程,也都只是一刹罢了。


            IP属地:安徽24楼2013-12-0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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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故事开始,它自诩是高贵的妖怪怎能让区区人类直视?
              「明明是人类看到我还面不改色,真傲慢!」
              只是瘦弱的小屁孩为何看到强大的自己还面不改色?
              「因为习惯了。」
              很让它意外的答案。
              故事的结尾——
              「夏目那笨蛋死的真早,明明前一天说带我去买吃的,结果第二天就一觉不醒了呢。」


              26楼2013-12-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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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在大雄老去病重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对哆啦a梦说:
                “哆啦a梦,等我死后,你就回到未来,然后好好生活。”
                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可是哆啦a梦并没有回到未来,而是通过时光机回到了大雄小的时候,然后对他说:
                “你好,我是哆啦a梦,请多指教。”


                IP属地:安徽27楼2014-01-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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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0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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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铅笔先生爱上了白纸小姐。
                  他写情诗送她,白纸小姐却选择了钢笔先生。铅笔先生很伤心,拜托橡皮小姐把自己的情诗清理干净。
                  他想,默默爱她吧,永远别让她知道写情诗其实会耗尽自己生命。
                  铅笔先生不会知道,暗恋他的橡皮小姐,其实也在耗尽自己生命地帮助他爱她。


                  IP属地:安徽28楼2014-01-1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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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我一直以为总有一天我会感动她,到最后才发现我只感动了我自己。


                    IP属地:安徽29楼2014-01-1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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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傻的事情吗?
                      -不。有比暗恋更傻的。叫“互相暗恋”。


                      IP属地:安徽31楼2014-01-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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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同桌的你】
                        毕业的前一天,他看着同桌的她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他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她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于是他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他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她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IP属地:安徽32楼2014-04-2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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