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杯传说吧 关注:11,022贴子:198,254

官方1V1试行规则,推荐角色公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更好的推广《星杯传说》,让广大找不到好基友的小伙伴们也能体验《星杯传说》的乐趣,现特推出官方1V1试行版,欢迎广大玩家提出宝贵意见或者改良方案。
1, 随机分发给双方6张角色卡。
2, 双方先各选择1张同时翻开,将剩余的5张角色卡放置在一旁作为替补。
3, 应战可以应战回攻击方,每应战一次,最终结算伤害额外+1。
4, 每个角色拥有4点士气,一旦士气降为0则从剩余的角色卡中挑选一张上场,上场时移除
之前角色的所有能量,治疗和其他指示物,摸4张牌。
5, 对方第三个角色所有士气扣完或者合成3个星杯即获得游戏胜利。
6, 其他规则不变。
经过我们与各位小伙伴们的测试和反馈,现公布1v1官方推荐角色,希望大家使用以下角色进行游戏。其他角色因为各项原因不适合进行1v1,希望广大玩家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星杯传说标准版:
风之剑圣,神箭手,狂战士,守护天使,圣女,封印师,元素师,仲裁者,圣枪,魔剑士,格斗家,勇者,蝶舞者,魔枪,女武神,英灵人形,苍炎魔女。
破晓+龙族复兴:
游侠,炼金术士,血天使,圣堂刺客,大司祭,皇家侍卫,暗之王女,咒术师,驱魔者,占星家,龙骑统帅,霜雪公主,龙之契约者,幽魂法师,心灵塑师,大地武士,裁决者I


1楼2013-10-31 17:58回复
    圣女圣疗必定溢出大胶布?


    IP属地:上海2楼2013-10-31 18:39
    回复
      2026-08-15 15:02:2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来顶


      IP属地:上海3楼2013-10-31 20:27
      回复
        确定不是圣枪骑士?


        IP属地:北京4楼2013-10-31 20:54
        回复
          搞不定的就砍掉呵呵呵→_→
          好一个官方规则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1-01 07:28
          回复
            不是很喜欢这规则。。不如改成trpg算了,什么两个人组队打怪。。获得星石资源可以开启任务或者换取杯子来强化之类的。。然后来个12面骰来进行攻击判定,属性攻击有额外加成/减免之类的。。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3-11-01 11:27
            回复
              话说《星杯物语》这坑怎么搞。。。打算弃了?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3-11-01 11:28
              收起回复
                苍炎魔女竟然也推荐……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11-01 11:53
                回复
                  2026-08-15 14:56:2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呵呵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1-01 12:02
                  回复
                    血系什么的就算了吧。。。


                    IP属地:广东12楼2013-11-02 11:02
                    回复
                      呵呵


                      13楼2013-11-02 15:38
                      回复
                        已经无力吐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11-02 19:25
                        回复
                          目测破晓要打爆标准


                          15楼2013-11-02 19:27
                          回复
                            继续闹 继续砸
                            不砸烂这东西你们还真不罢休


                            IP属地:江苏16楼2013-11-03 00: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