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晚归管理教育的通知”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学生宿舍实行星期天至星期四每晚23:00,星期五、星期六每晚23:30统一熄灯,学生必须在熄灯前回宿舍,按时就寝。凡在熄灯后外出者,视为晚出;凡在熄灯后方回校、回宿舍者,视为晚归;凡24:00尚未回宿舍者,视为不归。一学期违反规定晚出、晚归(不归)1次者,由学院进行教育谈话;累计2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达3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按《学生手册》规定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有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该生学期学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与奖、助学金挂钩。 对学生晚出、晚归、不归现象严重的班级、宿舍,取消其“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来自 Roti Romeo ^(o)^I
来自 Roti Romeo ^(o)^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