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小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停好车,按下电梯按钮,电梯的指示灯还停在28层,于是谢知非有了片刻的闲暇。
方才的谈判还在她的脑中搅作一团,乙方代表的脸幻化成一张张丑陋的脸谱,带着奸笑,在她眼前飘荡着,挥之不去;喋喋不休的发言也追赶着她,在她耳边叫嚣着,回响着。谢知非摆摆头,试图甩开这些幻觉,然而没有用,一张张如漫画般或乖张或狡猾的脸孔还是围绕着她,肆意的打量着她,嘲弄着她。
谢知非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得崩溃,自己的前任据说就是过劳死的,死的时候年纪比谢知非还要小上两岁。谢知非刚走出校园不久就得到了现在这个令人艳羡的职位,当时还志满得意觉得自己的才华征服了考官,进了公司之后,才从同事的窃窃私语中得知这一秘辛,瞬间觉得自己原来才是那只落入陷阱的小白兔。
这时,“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走进电梯,镜子里映出的是一张写满了憔悴的脸。谢知非条件反射般地打开包找出化妆盒,想补一补妆,又马上意识到已经不必了。谢知非怔了一怔,把化妆盒放回去。镜中的人脸上泛起苦笑,似乎在嘲笑什么。
终于,电梯“叮”的一声,指示灯定格在鲜红的数字15。谢知非走下电梯,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从电梯口走到家门前,一共是13步。谢知非的手在包里捏住钥匙,准备完成这流程般精确的最后一步,所以,当谢知非看到叶莺的时候,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看到了幻觉。
叶莺是谢知非的老同学,这个老,可以追溯到小学时期。不过小学的时候她们并不同校,只是在辅导班偶尔见面,初中倒是同班了三年,高中同校不同班,大学更是去了不同的城市。所以,算起来十几年交情,也不是特别亲密。回忆起来,两个人关系最好的时候,倒反而是小学。
那时候叶莺来自一个郊区的小学,打扮得有些土,人也不爱说话,总是木木的,在一群活泼开朗的孩子当中,完全被淹没了。
谢知非初次跟叶莺搭话是请教一道题目,当时那题班里只有两个人做出来了,另一个是个很臭屁的男生,谢知非不想跟他搭话,便只好向叶莺请教。当时叶莺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说了半天,还亏得谢知非悟性高,才勉强听明白。
之后两人就走得有些近了——倒不如说是叶莺开始粘着谢知非。不管谢知非去哪,叶莺总是跟着,也不十分接近,总是隔着一段距离,远远看着,怯生生的样子。这让谢知非有些不舒服,总有种被人跟踪的感觉,不过看到叶莺傻傻的笑,她又生气不起来了。
谢知非是叶莺的第一个朋友,这是叶莺说的,说的时候极是郑重,郑重得让谢知非有些不自在。感觉像是别人精心挑选的生日礼物,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实话实说未免伤人,谢知非便只好沉默。这份有些笨拙的真诚,对当初的谢知非来说,只觉得是种负担。但是随着步入社会,发现周围的人全都带着形形色色的精致面具时,学生时代简单而纯粹的感情,倒显得弥足珍贵起来,让谢知非每每感慨当初的时光。
记忆中的叶莺似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永远是娃娃脸,学生装,笑容有些局促,全无机心的样子。很多年后流行一个词叫很傻很天真,谢知非觉得用来形容叶莺的笑容再合适不过。当然她没有告诉过叶莺,因为那时候她们几乎已经失去联系了。而忽然发短信给一个久不联系的人形容她的笑容,这实在不符合谢知非的风格。
可是,当某个久不联系的人,忽然出现在你家门前,留着简单的短发,穿着T恤裳,牛仔裤,运动鞋,打扮得像个高中生,还笑得很傻很天真的时候,总有些情绪会莫名悸动起来——大约是回忆的味道吧。青涩的滋味荡漾在唇齿之间,令人莫名怀念起来。
谢知非没有问叶莺为什么会来——她的造访这样突兀,何况她应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址——但是谢知非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问。叶莺的打扮看起来颇为窘迫,大约景况并不如意。谢知非不想令她难堪。
于是,谢知非笑了笑,打开门,说:“进来吧。”谢知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像对一个忘记带钥匙合租者。楼道里昏暗的灯光打在她脸上,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复杂。I
停好车,按下电梯按钮,电梯的指示灯还停在28层,于是谢知非有了片刻的闲暇。
方才的谈判还在她的脑中搅作一团,乙方代表的脸幻化成一张张丑陋的脸谱,带着奸笑,在她眼前飘荡着,挥之不去;喋喋不休的发言也追赶着她,在她耳边叫嚣着,回响着。谢知非摆摆头,试图甩开这些幻觉,然而没有用,一张张如漫画般或乖张或狡猾的脸孔还是围绕着她,肆意的打量着她,嘲弄着她。
谢知非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得崩溃,自己的前任据说就是过劳死的,死的时候年纪比谢知非还要小上两岁。谢知非刚走出校园不久就得到了现在这个令人艳羡的职位,当时还志满得意觉得自己的才华征服了考官,进了公司之后,才从同事的窃窃私语中得知这一秘辛,瞬间觉得自己原来才是那只落入陷阱的小白兔。
这时,“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走进电梯,镜子里映出的是一张写满了憔悴的脸。谢知非条件反射般地打开包找出化妆盒,想补一补妆,又马上意识到已经不必了。谢知非怔了一怔,把化妆盒放回去。镜中的人脸上泛起苦笑,似乎在嘲笑什么。
终于,电梯“叮”的一声,指示灯定格在鲜红的数字15。谢知非走下电梯,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从电梯口走到家门前,一共是13步。谢知非的手在包里捏住钥匙,准备完成这流程般精确的最后一步,所以,当谢知非看到叶莺的时候,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看到了幻觉。
叶莺是谢知非的老同学,这个老,可以追溯到小学时期。不过小学的时候她们并不同校,只是在辅导班偶尔见面,初中倒是同班了三年,高中同校不同班,大学更是去了不同的城市。所以,算起来十几年交情,也不是特别亲密。回忆起来,两个人关系最好的时候,倒反而是小学。
那时候叶莺来自一个郊区的小学,打扮得有些土,人也不爱说话,总是木木的,在一群活泼开朗的孩子当中,完全被淹没了。
谢知非初次跟叶莺搭话是请教一道题目,当时那题班里只有两个人做出来了,另一个是个很臭屁的男生,谢知非不想跟他搭话,便只好向叶莺请教。当时叶莺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说了半天,还亏得谢知非悟性高,才勉强听明白。
之后两人就走得有些近了——倒不如说是叶莺开始粘着谢知非。不管谢知非去哪,叶莺总是跟着,也不十分接近,总是隔着一段距离,远远看着,怯生生的样子。这让谢知非有些不舒服,总有种被人跟踪的感觉,不过看到叶莺傻傻的笑,她又生气不起来了。
谢知非是叶莺的第一个朋友,这是叶莺说的,说的时候极是郑重,郑重得让谢知非有些不自在。感觉像是别人精心挑选的生日礼物,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实话实说未免伤人,谢知非便只好沉默。这份有些笨拙的真诚,对当初的谢知非来说,只觉得是种负担。但是随着步入社会,发现周围的人全都带着形形色色的精致面具时,学生时代简单而纯粹的感情,倒显得弥足珍贵起来,让谢知非每每感慨当初的时光。
记忆中的叶莺似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永远是娃娃脸,学生装,笑容有些局促,全无机心的样子。很多年后流行一个词叫很傻很天真,谢知非觉得用来形容叶莺的笑容再合适不过。当然她没有告诉过叶莺,因为那时候她们几乎已经失去联系了。而忽然发短信给一个久不联系的人形容她的笑容,这实在不符合谢知非的风格。
可是,当某个久不联系的人,忽然出现在你家门前,留着简单的短发,穿着T恤裳,牛仔裤,运动鞋,打扮得像个高中生,还笑得很傻很天真的时候,总有些情绪会莫名悸动起来——大约是回忆的味道吧。青涩的滋味荡漾在唇齿之间,令人莫名怀念起来。
谢知非没有问叶莺为什么会来——她的造访这样突兀,何况她应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址——但是谢知非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问。叶莺的打扮看起来颇为窘迫,大约景况并不如意。谢知非不想令她难堪。
于是,谢知非笑了笑,打开门,说:“进来吧。”谢知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像对一个忘记带钥匙合租者。楼道里昏暗的灯光打在她脸上,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复杂。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