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之风流人生吧 关注:80,959贴子:1,453,075

回复:[普法讲座]公安的刑事管辖权--跨省的是与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楼主人才,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3-10-29 15:24
回复
    我也觉得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是完善的,都存在不足和漏洞但你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现行的法律。任何国家得法律都是在不断摸索中完善的。就拿美英这些国家来说他们的法律制度也还在摸索和完善中,当然这当中可能会有些牺牲或是不当的地方,但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会去改进和完善。我也很高兴看到这起案子引起这么大的反应和讨论,这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人民渴望自己的安全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这些都没错。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你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话请你不要想当然的乱发表评论,如果不知道可以问不要把你想当然的想法说的铮铮有词,还有这里面有多少是渴望了解真相的老百姓?有多少是水军?现在的网络水很混的自己不了解情况就少说点话多看。仅凭一些报道或是一些人说的就能还原事实?就能说谁对谁不对?事情没调查清楚前不要乱说。I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3-10-29 15:39
    收起回复
      2026-01-03 20:27:0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主要还是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3-10-29 16:09
      回复
        话说就这个案子来说和政府有什么关系吗,中联,三一,新快,谁又干净的了?中联算是国企?


        23楼2013-10-29 16:40
        回复
          呃呃这事摆在台面上了如果不在台面上那记者早就被整进拘留所了 刑拘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3-10-29 17:44
          收起回复
            好一句,程序正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3-10-29 18:37
            回复
              回复 大丰师爷 :法律不是依靠您所说的信服力起作用,而是需要稳定的制度,民众可以自我救济的途径,公检法司的有效制约来起作用的。如果长沙警方的案件,经得起长沙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经得起长沙中院的审判,经得起湖南省高院的二审,没有湖南省高检的抗诉,启动不了最高法的再审,我就觉得结果是有信服力的。I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3-10-29 20:12
              收起回复
                说什么都行。只要自己有事,我第一反应是找熟人,找关系疏通……相信法律,呵呵……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29楼2013-10-29 20:35
                回复
                  2026-01-03 20:21:0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这件事可能引起的一个后果是,以后任何一个企业的负面报道,企业都可以让当地警方直接去把记者抓来,然后拿到记者承认罪状的口供……
                  记者们不都是可以做到江姐那样的……


                  IP属地:北京30楼2013-10-29 20:54
                  收起回复
                    赞一下楼主,讲得很清楚,很有耐心。真是长知识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3-10-29 20:59
                    收起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13-10-29 21:19
                      回复
                        这有啥好普的,在我国法律受行政指导,不然司法局这玩意是干啥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3-10-29 21:26
                        收起回复
                          关于陈永州事件,这事儿不能说的太细。
                          数年之前的仇子明事件倒是比较适合用来普法。


                          IP属地:江苏35楼2013-10-29 22: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