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吧 关注:57,973贴子:1,282,835
  • 6回复贴,共1

【政策法规】关于申请后放弃的问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又重新看了遍《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须知》2013版 其中第16条如下
十六、关于不选房、不购房等情况的处理
选房活动开展后,申请户有下列情况的,起登录证明和轮候序号作废,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1、未按照规定选定住房的;
2、选定住房后不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不签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的;
4、因自身原因,签订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被解除的。
这段文字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今年不满意放弃 明年能直接摇号吗 怎么感觉看了这条 被剥夺了2014的申请资格了
请各位帮忙看看


IP属地:上海1楼2013-10-24 09:45回复
    摇号后,对自己的号不满意,马上去申请放弃,明年再摇号。摇完号,去参加选房了,又不要了,那就2年后见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0-24 09:53
    回复
      2025-11-21 22:10:2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所以说 如果这次摇号拿的号码靠后的,马上去街道咨询一下 能不能放弃 明年直接摇号,别等到开始选房了 再想放弃 影响就大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0-24 09:55
      回复
        不过放弃的话风险也很大,去年杨浦1500+人,其中300多人放弃,今年4500+中就有这放弃的人,所以相对去年的人数来说,他们今年比去年更加困难了,而且还要冒着涨价的风险,放弃选择一定要谨慎


        4楼2013-10-24 10:00
        收起回复


          IP属地:上海5楼2013-10-24 10: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