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副县长杨延宏渎职(吧主匆删帮帮忙)
因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需要设备更新改造,郭海于2005年10月11日向我借款一百五十万元(150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2009年10月11日前还清本息。但借款人郭海到期后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虽经多次催要未果。我于2010年11月向宣化县人民法院起诉,宣化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3日判决郭海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归还(河北省宣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宣县商初字第47号)。判决生效后,郭海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我于2012年3月向宣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至今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未果,其原因是:
蔚县政府与张矿集团为了规避法律,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签署了一个协议其内容为:张矿集团只接收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的财产,债务由蔚县政府承担。
蔚县政府私下下发文件责令蔚县人民法院涉及郭海(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的诉讼案件一律不予执行。我多次找到杨延宏副县长谈本案一事,杨延宏副县长答应给于处理,但至今未果。后又多次打电话,杨延宏副县长从没接听过。随后又多次以短信方式联系,也没回音。杨延宏副县长严重渎职的行为,本人表示很气愤!
本人电话:18931323185
杨延宏副县长电话:13932360868
因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需要设备更新改造,郭海于2005年10月11日向我借款一百五十万元(150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2009年10月11日前还清本息。但借款人郭海到期后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虽经多次催要未果。我于2010年11月向宣化县人民法院起诉,宣化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3日判决郭海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归还(河北省宣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宣县商初字第47号)。判决生效后,郭海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我于2012年3月向宣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至今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未果,其原因是:
蔚县政府与张矿集团为了规避法律,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签署了一个协议其内容为:张矿集团只接收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的财产,债务由蔚县政府承担。
蔚县政府私下下发文件责令蔚县人民法院涉及郭海(国营蔚县水西煤矿盛泉井)的诉讼案件一律不予执行。我多次找到杨延宏副县长谈本案一事,杨延宏副县长答应给于处理,但至今未果。后又多次打电话,杨延宏副县长从没接听过。随后又多次以短信方式联系,也没回音。杨延宏副县长严重渎职的行为,本人表示很气愤!
本人电话:189313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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