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于两年前在一家单位工作,当时签了一个为期一年的简单合同,一年后没有续签。
两年内公司没有给我上缴劳动保险,现在我已经请求劳动监察,即将进入调解环节。
我手上有在公司两年内工作的连续证据,有代表公司签署的工程合同(合同上注明公司开户行及银行账号),有加盖公章的工资证明原件(上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工资额度)。
现在我要求公司支付我工资证明上标注的工资额度两倍工资,并补齐保险。请问可以得到如何成都的法律支持?谢谢!
两年内公司没有给我上缴劳动保险,现在我已经请求劳动监察,即将进入调解环节。
我手上有在公司两年内工作的连续证据,有代表公司签署的工程合同(合同上注明公司开户行及银行账号),有加盖公章的工资证明原件(上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工资额度)。
现在我要求公司支付我工资证明上标注的工资额度两倍工资,并补齐保险。请问可以得到如何成都的法律支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