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王安五年(秦王政13年),秦攻韩(多处都没有记载这年攻韩,个人认为是“秦欲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
【(秦王政)十四年,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
这两段虽看似相差一年,其实不重要,可能是在(13年)听说秦欲攻韩,韩非到秦已又是一年(14年)。韩非死在秦王政14年应是不会错的。
但从韩非子一书中的存韩篇来看,韩非存韩当在李斯入韩之前,李斯入韩却是在秦王政十年。
【(秦王政)十年,大索,逐客,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
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於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
这顺序可能不太对,个人认为可以这样改。
【(秦王政)十年,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
(于是有了初见秦和存韩篇前段。有人认为初见秦非韩非所作。此篇看似为秦,却多处指责秦国谋臣不忠。况且一直是说先灭赵再亡韩,个人认为其中的灭韩言论和后面的存韩篇并不矛盾,都是先灭赵)
大索,(或因间谍或因吕不韦食客三千?)逐客(四国为一的故事,大概也在此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此处诛可为责罚,也可能是逐。不管如何,韩非确实是离开了,在秦王政14年再次入秦),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
(然后李斯开始被秦王看重,并把韩非的存韩给李斯看,李斯马上和韩非划清界线,也有了存韩篇的后半篇)
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於是使斯下韩】。
这和韩非之死相差4年。
【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这应是秦王政十年的事)
李斯、姚贾害之(这应是秦王政十四年韩非再次入秦的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此处过法,不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以前韩非为间的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四年前为间,此次或许真心入秦?所以秦王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为什么会有李斯、姚贾害之?孙先生认为不存在杀人动机。
看看下面
【秦王政十一年 王翦、桓齮、杨端和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橑杨,皆并为一军。翦将十八日,军归斗食以下,什推二人从军。取邺安阳,桓齮将。】
【十三年 桓齮攻赵平阳,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见东方。十月,桓齮攻赵。】
【十四年,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破之,杀其将军。桓齮定平阳、武城。】
韩非和郑国一样,虽为间,为存韩。仍是为秦出力了。韩非虽走,秦王却一直是在按韩非之策攻赵。如此,韩非回来,若得重用,姚贾、李斯如何自处?只能先下手为强了。
资治通鉴这样记载【秦始皇十四年 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使韩非来聘】。此次韩非所来已非间谍,韩国也再无与秦争斗之心,是献地献人并称臣以求太平。
孙先生说李斯私自毒杀韩非,秦王岂能容忍?韩非已死,再杀李斯何益?李斯也是难得的人才,何况是“秦王以为然”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