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我想问问,我姥姥在医院切除胸部肿瘤,当时医院让我们化疗,说是良性肿瘤,但是在化疗过后病人对化疗反应过大,出现了维持七天的,一天大概在20次左右的拉稀症状,最后在该医院治疗重症监护室治疗,治疗期间感染了超级细菌,这种菌种医院是不应该含有的,而且在该医院治疗期间,医生并没有告知我们家属,只是说病人情况很稳定,导致病人的病情一托再拖,导致病人情况急剧恶化,使病人又感染了别的方面的病菌,各部分器官全部有所衰竭,后来导致病人因治疗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当家属询问而时医院推卸责任,对该医院的过错导致病人病亡,还修改了病人病例,一口咬定病人是因肿瘤恶性细扩散而导致的病故,我们想要讨公道,你说怎么办?现在去医院找当时的主治医师,他们对自己在治疗上犯的错误并不承认,我们见过该医院的院长,他说的很含蓄,很明显的包庇在医疗上犯错的医生。?麻烦您了,您说我该怎么办?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