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当时我开车去小榄,途径东凤,当时在一个巷子里,有辆大货车在倒车,当时大车右侧已停放一辆面包车。
当时空隙够我通过,我鸣笛想要通过,但是大车不理,继续倒车,我当时车已经停在那里,怕被碰到就倒车往回避开(在我挂倒档倒车时其实已经被碰到了,动静比较小我以为没碰到)。当时我觉得也可能没碰到,但是还是把车开到前方空旷地方,下车检查,结果是真被碰了。
然后我下车去找那司机理论,他什么都不理,那我只能报警。10多分钟警察来了,看没有第一现场,啥也不说直接就把我们领到东凤交警队。(去交警队时又碰到另一起肇事,一辆公交追尾一辆私家轿车,轿车深圳牌)
交警什么也不管,让我们自己调节,对方司机拒不承认(当时来交警队的时候大车得慢了20多分才来,当时已经有另一辆车跟过来了,是大车司机叫的。我不是本地人,就跟着警察来了。)警察也不管调节,就管扣车,一直到下午3点(但是事情发生是2013年10月8日上午10时许)警察要扣车,我没办法,我有事情要办,不可能要扣车的,最后我不追究其责任算是解决,警察结案。
其实我想说的是,难道警察就什么都不管,就管扣车么。调节不管,我说我有其他照片证明他在倒车。即便就是他把车停在那里我撞他也是他先违章停车占主要责任。
我是外地人,车是外地车,没那时间没那精力跟你耗,我查过了,中山还没有违章照片举报的那个部门呢。这个气算是受到了。
提醒各位吧友,交通肇事要想解决,一定要保留第一现场,不要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时我要直接下车看也行了,还管后面堵了多少车干嘛。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