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吧 关注:729,509贴子:9,698,308
  • 2回复贴,共1

没证的兄弟们注意了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1楼2013-10-09 22:29回复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在打击非法行医日常工作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定于2013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实施计划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I


    3楼2013-10-09 22:31
    回复
      2026-01-15 07:30:1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国家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各地要参照成立由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解放军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和各武警总队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阶段实施。   2013年10月至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省(区、市)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014年1月进行阶段性总结。   2014年1月至9月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群众评议,巩固工作成效。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2014年9月进行全面总结。
      I


      8楼2013-10-09 22: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