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吧 关注:12,845贴子:1,586,955
  • 9回复贴,共1

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绝对,是一个冤假错案。不服来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胁迫和殴打不成立!
2、发生性关系受害者有可能是四名未成年!
3、酒后意愿很难捉摸,醒酒后不愿意并不一定说在酒醉状态下不愿意发生性关系!
4、只有录像没有录音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0-05 10:50回复
    1、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所谓的胁迫,只是说李天等五人与女孩儿纠缠在一起,却不能绝对的说是谁胁迫谁(理论上也存在杨胁迫五名未成年的可能性)。
    殴打也是如此。被认定此次李天一等人殴打杨某的头部,其实也可以成为殴打武器。世界杯上齐达内用头顶其他队员就是个例子。所以录像上李天一用手与杨某的头部进行接触并不能算是,对其进行殴打的确认!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0-05 10:56
    回复
      2026-01-10 21:39: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2、发生性关系并不能说一方对某一方进行的,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从年龄上说杨某的年龄高于5名少年,所以,无法确认具体谁是受害者!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0-05 10:58
      回复
        3、酒后意愿很难捉摸。很多人在喝完酒之后是一种想法,醒酒之后就是另一种想法,拿杨某醒酒之后的意愿作为她发生性关系时候的意愿判定,是不科学不准确的。而且很多女人都是口是心非,杨某在车上努力进行挣扎,也可能只是口是心非的惺惺作态。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0-05 11:02
        回复
          4、仅有录像并不能说明问题。我们在做同一个动作的时候只要语言不同,可能所表达的是完全两种意思。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0-05 11:04
          回复
            为什么不服的人过来便?你这里是厕所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05 11:33
            回复
              难道听一个被学校开除,劳教,打人,无证驾驶,刚放出来没半年就玩强奸的恶棍.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10-05 12:52
              回复
                头撞手,头就是武器甚至凶器!


                IP属地:上海9楼2013-10-05 15:45
                回复
                  2026-01-10 21:33:4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其实她的伤也有可能不成立。
                  一个女人对自己的伤,尤其是脸上的伤应该是十分在意的。
                  然而在法院的判决书上用的确实案发24小时后看的医院的检查报告。
                  当天的呢?当天有没有伤?
                  这个看伤不用犹豫吧?


                  IP属地:安徽10楼2013-10-05 17: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