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别的人或别的事明显违背了法律,就一定要在另一件类似的事件上用违背法律精神的手段找回场子吧。这和前者又有什么不同吗?
我们倡导的难道不是法治社会吗?如果是吧你的自干左左们提出这样的观点到不难理解,因为他们希望的就是人治而非法制。
无论你感情上倾向于谁。不能用感情代替法律!这才是法制的精髓吧。否则左左右右的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们倡导的难道不是法治社会吗?如果是吧你的自干左左们提出这样的观点到不难理解,因为他们希望的就是人治而非法制。
无论你感情上倾向于谁。不能用感情代替法律!这才是法制的精髓吧。否则左左右右的又有什么意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