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说对李某一案不持立场,并一一列举了与李家毫无关系的四点说明,第五点则是“希望本案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判,判断只产生在法庭调查辩论之后”。
看过视频后我也有几点要说:
1、陈律师第五点说:“判断只产生在法庭调查辩论之后”,可我发现陈律师已经有他的判断了,至于他的判断是什么我想看过视频的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2、陈律师说舆论一边倒,是因为现在社会的“仇富仇官心理”,再加上当初信息披露不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舆论是干什么用的大家都知道,那就是监督,为什么要监督?怕司法不公!为什么怕司法不公?因为舆论监督对象有影响司法不公的能力!我相信有能力影响司法不公的,绝大多数非富即官,剩下的估计就是裙带关系了,这样的话这种舆论监督还真就是“仇富仇官”了。
至于说信息不对称,我想除了法官与能调阅全部卷宗的人,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的确是不对称的,但这些影响不了我们根据社会经验做出的判断。
对于被害人的身份我不做评判,下面只是我的假想,不必当真。(去过酒吧的人应该知道,有一些白领会在酒吧吊凯子,缺钱的女子则会在酒吧做陪酒,甚至有些还可以客串一下别的职业。以李公子的身份与多金来说,这是女人梦寐以求的金龟婿,对于混酒吧的女人那是勾勾手指的事。那为什么还会出现“轮奸”这种指控呢?说白了,人家看上的是你李公子,对你可以千肯万肯,因为后面可能有发展,哪怕没发展冲你的人人家也愿意,但如果你弄五个人来,那剩下的就只有恶心了。后面如果你的经济补偿到位的话,或许人家就当吞了个苍蝇,打落牙和血吞认了。可最后什么也没落着,只剩恶心了,放谁那里谁不告?)
3、陈律师提到舆论一边倒,提到了某些人不希望卖淫嫖娼的结果出现,进而得出某些人雇佣网络水军的结论,甚至影射某些黑恶势力伙同保护伞陷害良家无知少年。这种逻辑真的是太可笑了,也太悲哀了,是陈律师站的太高了吗?还是陈律师研究法律已经到了博士生导师的学术境界,不食人间烟火了!?
舆论一边倒您知道为什么,前年九月刚用未成年身份逃脱的刑责,去年九月刚劳教期满,今年二月又出这么大的事,舆论监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舆论监督影响不了法律的判决,不做亏心事你不用去管舆论是不是一边倒。
至于影射某些人不希望卖淫嫖娼结果的出现,您是做律师的,套用您的一句话“要有证据、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
4、作为一个普通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真的渴望公平,哪怕是与我毫不相关的公平,哪怕是相对的公平,哪怕是形式上的公平,这也是我为什么关注这件事的原因。
如果说倒向受害人一方的是“网络水军”那我就当这水军中的一份子吧!我不希望谁受到无辜的指责,我也不希望谁逃脱法律的惩罚,我在看着,我在关注着,我也在思考着。。。
就如同11年9月一样,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谁都说不出什么来,这回也可以再钻。。。
5、最后最想重提的是,舆论监督不会影响法律的判决,我相信舆论的监督对法律的公正是有积极作用的,所以陈有西老师不用操心舆论监督会导致对李某的不公。
另: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您与李家没关系,您太多心了。
————个人见解
看过视频后我也有几点要说:
1、陈律师第五点说:“判断只产生在法庭调查辩论之后”,可我发现陈律师已经有他的判断了,至于他的判断是什么我想看过视频的都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2、陈律师说舆论一边倒,是因为现在社会的“仇富仇官心理”,再加上当初信息披露不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舆论是干什么用的大家都知道,那就是监督,为什么要监督?怕司法不公!为什么怕司法不公?因为舆论监督对象有影响司法不公的能力!我相信有能力影响司法不公的,绝大多数非富即官,剩下的估计就是裙带关系了,这样的话这种舆论监督还真就是“仇富仇官”了。
至于说信息不对称,我想除了法官与能调阅全部卷宗的人,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的确是不对称的,但这些影响不了我们根据社会经验做出的判断。
对于被害人的身份我不做评判,下面只是我的假想,不必当真。(去过酒吧的人应该知道,有一些白领会在酒吧吊凯子,缺钱的女子则会在酒吧做陪酒,甚至有些还可以客串一下别的职业。以李公子的身份与多金来说,这是女人梦寐以求的金龟婿,对于混酒吧的女人那是勾勾手指的事。那为什么还会出现“轮奸”这种指控呢?说白了,人家看上的是你李公子,对你可以千肯万肯,因为后面可能有发展,哪怕没发展冲你的人人家也愿意,但如果你弄五个人来,那剩下的就只有恶心了。后面如果你的经济补偿到位的话,或许人家就当吞了个苍蝇,打落牙和血吞认了。可最后什么也没落着,只剩恶心了,放谁那里谁不告?)
3、陈律师提到舆论一边倒,提到了某些人不希望卖淫嫖娼的结果出现,进而得出某些人雇佣网络水军的结论,甚至影射某些黑恶势力伙同保护伞陷害良家无知少年。这种逻辑真的是太可笑了,也太悲哀了,是陈律师站的太高了吗?还是陈律师研究法律已经到了博士生导师的学术境界,不食人间烟火了!?
舆论一边倒您知道为什么,前年九月刚用未成年身份逃脱的刑责,去年九月刚劳教期满,今年二月又出这么大的事,舆论监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舆论监督影响不了法律的判决,不做亏心事你不用去管舆论是不是一边倒。
至于影射某些人不希望卖淫嫖娼结果的出现,您是做律师的,套用您的一句话“要有证据、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
4、作为一个普通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真的渴望公平,哪怕是与我毫不相关的公平,哪怕是相对的公平,哪怕是形式上的公平,这也是我为什么关注这件事的原因。
如果说倒向受害人一方的是“网络水军”那我就当这水军中的一份子吧!我不希望谁受到无辜的指责,我也不希望谁逃脱法律的惩罚,我在看着,我在关注着,我也在思考着。。。
就如同11年9月一样,可以钻法律的空子,谁都说不出什么来,这回也可以再钻。。。
5、最后最想重提的是,舆论监督不会影响法律的判决,我相信舆论的监督对法律的公正是有积极作用的,所以陈有西老师不用操心舆论监督会导致对李某的不公。
另: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您与李家没关系,您太多心了。
————个人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