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民科吧 关注:19,035贴子:426,253
  • 7回复贴,共1

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网络诽谤边界与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出台《解释》,明确了对于在信息网络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入罪标准及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
  在认定上,《解释》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而在入罪标准上,则进行了严格的量化区分。孙军工称,浏览量5000以上、转发数500次以上的规定,是“经实证研究和专业论证”后作出的规定。但《解释》同时规定,“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则不论浏览或转发数,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解释》也同时明确了网络诽谤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即使被害人没有提起诉讼,也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IP属地:江苏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3-09-10 15:07回复
    他们哪个的帖子哟5000浏览量了,可以举报了吧


    2楼2013-09-10 15:16
    回复
      2025-11-04 08:19:0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你们反民科显然属于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也显然是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
      “明知”这个条件也符合了.......也就是说只差“捏造”这一个必要条件,就可以查水表了。
      你们说的“SB”,“神棍”,“智商捉急”,只要有一项缺乏充分证据,就可以认定是捏造。
      也就是说,你们惨了。


      IP属地:安徽3楼2013-09-10 15:41
      回复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9-10 18:31
        回复
          诽谤死人要判刑么?


          IP属地:浙江6楼2013-09-10 22:00
          回复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09-11 10:2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