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
甲、乙两人一起携枪准备作案,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因为没有其他犯罪证据,警方只能以非法携带枪支的轻罪处罚他们。但警方怀疑这两个人可能还犯有其他重罪,于是分别进行审讯。为了分化瓦解他们,警方表示:如果主动坦白,可以减轻处罚;顽抗到底,一旦同伙招供,未招者要受到严惩。如果两人都坦白,那么所谓“主动交代”意义就不大了,在这种情况下,两人还是要受到严惩,只不过会因为认罪态度较好,而比一个人顽抗到底所受的惩处要轻一些。
这样,两个囚犯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从而产生以下几种情况:
A:两人都不坦白,两人各判刑1年;
B: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坦白者作为证人被免予起诉,另一人会被重判15年;
C:两人都招供,则两人都会因抢劫罪被各判10年。
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相互合作还是相互背叛?表面上看,他们应该相互合作,这样他俩得到的结果是最好的—只判1年。但他们又不得不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问题就这样出现了,两人都十分精明,而且都只关心减少自己的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