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花了60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由于要去外地出差一个月,担心电脑放在单位宿舍不安全,因此,临行前委托同事韩某代为保管。韩某在赵某走后,又将此电脑借给自己的表弟陈某使用,而陈某在使用过程中,不小心将此电脑摔坏。赵某回来后,要求韩某赔偿损失,而韩某说电脑不是自己摔坏的,所以不愿赔偿。于是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受理后,追加陈某为第三人,并委托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刘某对电脑的损坏程度进行鉴定。问题:(1)此案中存在哪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此诉讼中有哪些法律事实?(3)分析此案诉的要素和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