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史书的记载有限,兰陵王是死被一笔带过,总归是给大家留着个模糊的印象。这里借结合有明确的记载类似案例来将高纬杀兰陵王的一些细节做推论。
一、定罪
兰陵王之罪不明,如果是谋反的话,那重罪十条反逆就在榜首,且十罪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谋反罪的例子参见斛律光,罪名会被昭告天下,而且全家都杀掉。
二、执行手法
到家中赐药
这点应该可以佐证罪名不重只是判处从重。
三、后续措施
对其家庭和兄弟无影响
所以从一系列的情况来看可以排除明确的谋反罪那么可能的罪名:
莫须有或者根本不说(参见高孝琬,甚至是高俨,虽然高俨的行为基本上是谋反,但他的死没有明确的罪名记载)
欺君(称病不出,情况不算严重。但北齐的社会是‘欲出则附依轻议,欲入则附从重法’,不像现在的法律规定是判3-5年有期徒刑的从重按最多就是5年,古代社会按照皇帝的旨意来,无论什么罪最重的就能给你死刑)
受贿(也不是什么大罪名,但可能性跟’欺君‘相同,而且这个还是所有罪名里最能拿出真凭实据的,不排除翻旧账再给他添油加醋地扩大,如果是这个罪名的话,长恭烧毁债券可能也是想证明自己不是真的为了贪财,毕竟担着这个罪名死还是有相当大的屈辱感。)
另立名目(“平秦王高归彦谋反,须有约罪,律无正条,于是遂有《别条权格》,与律并行。”)
一、定罪
兰陵王之罪不明,如果是谋反的话,那重罪十条反逆就在榜首,且十罪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谋反罪的例子参见斛律光,罪名会被昭告天下,而且全家都杀掉。
二、执行手法
到家中赐药
这点应该可以佐证罪名不重只是判处从重。
三、后续措施
对其家庭和兄弟无影响
所以从一系列的情况来看可以排除明确的谋反罪那么可能的罪名:
莫须有或者根本不说(参见高孝琬,甚至是高俨,虽然高俨的行为基本上是谋反,但他的死没有明确的罪名记载)
欺君(称病不出,情况不算严重。但北齐的社会是‘欲出则附依轻议,欲入则附从重法’,不像现在的法律规定是判3-5年有期徒刑的从重按最多就是5年,古代社会按照皇帝的旨意来,无论什么罪最重的就能给你死刑)
受贿(也不是什么大罪名,但可能性跟’欺君‘相同,而且这个还是所有罪名里最能拿出真凭实据的,不排除翻旧账再给他添油加醋地扩大,如果是这个罪名的话,长恭烧毁债券可能也是想证明自己不是真的为了贪财,毕竟担着这个罪名死还是有相当大的屈辱感。)
另立名目(“平秦王高归彦谋反,须有约罪,律无正条,于是遂有《别条权格》,与律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