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大型公司的分公司工作10年了,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我担任财务工作,由于去年与分公司经理就分公司迁址新租用房屋费用问题与经理产生分歧,经理就以我做别家公司业务为由以分公司的名义给我下达了停职通知书,停职等待调查结果,但是到今天,没有调查出结果,前两天给我下达了调转到库房工作通知书,限我三天到库房报道,我签的是财务工作合同,我不可能同意去库房,今天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分公司给我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还有276天的加班,76天的加点,有考勤记录的,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我的劳务合同,应该怎么赔偿我 再就是我不同意解除劳务合同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