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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梦鸽申请事状告法院(连载之一) 据《法院组织法》第21条之规定,海淀法院接受并处理公民的“申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海淀法院开创“法外业务”是对司法资源的滥用,有曲法照顾名人之嫌。与“门难进、脸难看”的习气大成反差。本人在李案尘埃落定之后,拟状告海淀区法院滥用司法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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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8-28 12: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