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在保证教学运行秩序的前提下,考虑学院实际情况及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中秋节与国庆节合并集中放假。
具体安排如下:
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星期四,中秋节)正常上班上课,9月21日(星期六)、9月22日(星期日)正常公休,上星期六、星期日的课,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并入国庆节。
国庆节:2013年9月30日-10月6日放假,共7天,包括国庆法定假日的三天、中秋节法定假日的一天,10月5日、6日周末公休的两天,10月12日调休的一天;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正常公休;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上当天的课。
节假期间有关部门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离校和返校管理,确保节日安全。
学院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