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我市城乡整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祁州大路以南、药都大街以西、河南大路以北、药市大街以东片区纳入旧城改造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改造范围:祁州大路以南、药都大街以西、河南大路以北、药市大街以东范围,总面积443000多平米,约合660多亩。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房屋及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
2、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赠与、抵押、租赁等;
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4、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三、市规划、住建、国土、祁州镇、药市办及改造范围内村、街两委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改造片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旧城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安国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