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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林州警察都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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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林州警察都是好样的 杀人算失误 关个禁闭就完事。。。冒昧的问一句 你们林州这么死多少人了?
(我家水表在外面!~我没在网上买东西 没快递 !我家水费交到100年以后)


1楼2013-08-18 14:51回复
    有人说了 别一竿子扫到一片人 看好了 我可没针对林州人民
    话说 林州人民 你们孩子让人刷了 居然能把消息唔一个多月 你也不怕捂臭了 孩子爹妈怎么当的


    2楼2013-08-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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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31 13:38: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有人又会说了 你们那警察好 你们那警察咋咋的。。。
      我想说 不良之风很多警察队伍都有 但是人家再不良 人家没摔孩子


      4楼2013-08-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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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TM人贩子都缺德 和长春偷车杀孩子的有一拼 你看人长春人怎么做的 全城找那一个孩子
        有私家车的 带着自己哺乳期的媳妇 开车找一宿
        的哥自发 组队满城找
        林州人民 我不说你们做的不够 我只希望你们多关心一下这个事件 好在孩子没事
        当然了 你们也可以等下一个摔孩子的警察把孩子摔死了你们再爆发


        7楼2013-08-1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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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有个网友 很有意思 他说 自古民斗不过官
          楼主啊 是一个懦夫 一个在这个就业环境不好的当下 一直想钻进体制保护的人
          楼主最想当的就是警察 可即使我如此颓废 也有一种当了警察 保护一方百姓的想法
          或是虚荣作祟 或是职责所在 你们怎么说都无所谓
          但是警察摔孩子这件事简直是对楼主想法的敲打
          楼主觉得 警察即使再坏 再有自己的选择 也不应该去伤害一个襁褓中的婴孩


          11楼2013-08-1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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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已经被愤怒冲晕头脑了 明白又有何用 还是不足以安慰自己不平静的心态 所以 发了一贴 要是污了大家的双眼 就当我没说 要是也有生气无处泄愤之人看见 最起码 有自己和自己一样的生气的人 也是些许安慰


            13楼2013-08-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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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贴吧里以为有识之士的案情剖析和法律判断
              我们来分析摔婴案民警的法律责任。媒体称民警郭增喜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我个人觉得,严格按照法律来讲,民警郭增喜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并非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是“造成伤害”;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目的是要致受害人于死地。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此案中的受害者是7个月大的女婴,正常人都会知道,如此弱小的婴儿在遭遇重摔的情形下很可能危及性命,那么民警郭增喜明知自己摔女婴的行为会(或者可能会)导致女婴死亡的结果,而故意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这是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的。因此,民警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进行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最后一款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该民警即使是酗酒闹事,也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所以不要试图以酗酒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
                再来看之前对他的处理,关禁闭15天!这只是公安机关的一种处理,根本不是任何刑罚。试想,一个熟知法律的成年人狠摔7个月大婴儿,却因为民警的身份只受到如此轻的处理,这在法律上是非常荒唐的。所以接下来,就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来对该名民警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应该感谢媒体,是他们让这起本来会被掩埋的惨案浮出水面,让我们能够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我们也要求当地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责任,并且对于试图封口的工作人员严重处理。让真相早日出现,给可怜的婴儿一个交代。


              17楼2013-08-1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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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冷静 本来我已经很气愤了 看见你 我真是该消气了 哥们 对于人家孩子咱们还是抱着关心的态度吧 不过那个警察随意喷


                21楼2013-08-1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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