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咨询个事。
农村中的瓦匠A,组织村里的瓦匠小工一起给村里翻建新房的一起干活。都是日工(由东家即翻建房的房主付工资,干一天给一天的钱)。瓦匠B因脚伤刚好,也要求去干,A说,脚伤刚好,别干了。B说,没事。于是就一起为一家房主干活。干活期间,瓦匠B的妻子来找B要钥匙,B在找钥匙时,一转身从建筑架子上掉下来,导致颈椎骨折。去医院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但四肢仍无感觉,瘫痪在床。因无钱继续治疗,现回家。
试问,从法律上来讲,瓦匠B的医疗费及后期照顾费用,瓦匠A及房主是否应该承担?承担多少比较合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