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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藜斋一梦不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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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7-08-14 15:44回复
    所以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必须郑重地说一说《藜斋残梦》的最后一个乐章。

     需要说明的是,我之前所述的第一次“看完”《藜斋残梦》的说法其实是有水分的:因为我当时并没有看最后一个乐章。一是因为在第三乐章结束时铺天盖地的痛苦和挣扎让我不禁回忆起《亲爱的提奥》带来的压抑,再加上知道沙耆最后疯了,因此实在没有勇气看到结局;二是当时我也正好遇到了学业最繁忙的高三时期,无暇他顾。总之,最后一章“秋天也疯狂”就一直被搁置在一边。直到高考结束,又看到薇姐对结局的描述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灰暗和凄惨,这才在看到《藜斋残梦》VCD的时候,下定了买回来“自虐”的决心。

     于是完整地看了一遍,于是又完整地看了一遍。如果现在要我描述一下最后一场带给我的感受,那只能是两个字:震撼。

     疯狂,这个常人难以忍受的字眼,对沙耆竟意味着这样的自由和潇洒!看着那个乱发披肩、头戴破帽、手持树枝、身披一袭黑色长袍、用法语高喊着“女士们!先生们!”的男人,我不知为什么竟会觉得:这才是沙耆原本应该有的样子。这样的沙耆,让我想起了站在高处摇晃着柳枝唱着“林妹妹她从今以后去不成”的宝玉,想起了面带讥讽的笑容高歌着“贞洁和美丽千万莫来往”的哈姆雷特……在他们身上,才有着最真挚的人性、最深刻的思想、最纯洁的灵魂,从这一点来说,上苍是何等钟情于王子饰演的这些癫狂的男子呵!“香樟树与人是一样的,他越想向光明的高处生长,他的根便越深深地伸入土里黑暗的深处去。”只这一句,已经足以让我认识到:沙耆的疯狂,绝不是一场世俗的悲剧。

     “幻境三重唱”几乎已经成了王子的必杀技,前有《家》中觉新、梅、珏三人雪地三重唱,现在又轮到沙耆、孙佩钧和乔伊丝。我虽不知道“越剧”如何翻译成英文,但从“Beijing Opera”和“Kunqu Opera”的经验来看,肯定也脱不了“Opera(歌剧)”的定义。而这一段三重唱,恰恰就是一出简直美到极致的歌剧!一出华丽典雅的咏叹调!——用“幻境相会”的方式为三人一生的情感纠结做出一个浪漫主义的收结,用纯净细腻的笔触描写出内心最真诚的情感,这是其意境之美。曲风上既不失传统越剧古雅舒缓的曲调风格、又巧妙地融入了现代西洋音乐的一些元素,这其音韵之美。台词用语优美雅致而不落于文言套路,雅俗共赏,这是其唱词之美。

     在这里我特别想说一说“唱词”这一点。我认为传统越剧和现代越剧的差别,正如古装戏和时装戏,因而“古文式”的传统风格并不能适应新时代背景的戏目要求。我认为,现代越剧在念白方面甚至可以放宽到和日常口语差不多一致的程度,就等于是另一种形式的话剧;而唱词方面相比传统越剧虽然需要进行“通俗化”的改变,但也不要真的变成大白话。固然《藜斋残梦》中也有让我感觉很“汗”的唱词——比如乔伊丝的第一个唱段中居然出现了“我喜欢他忧郁的目光”这样别扭的词——但这最后一个乐章中,这段长达6分钟的三重唱,其台词功底已经完全达到了我的期望。

     “我要作画!我要作画!”这两句台词从王子口中念出来,真不知该如何描述那是何等的豪情!此时的沙耆,与其说“疯”,毋宁说“狂”。“我的画布铺满九重天,九天瑶池是我的调色板”。这样物我两忘的态度,这样睥睨世间的狂妄,豪气万千,无人能挡,实在是一种艺术家的精神极致的体现,和《霸王别姬》中那句名言“不疯魔不成活”真是异曲同工之妙。昔日张牙舞爪的心魔,此时已经是任凭沙耆差遣的卑躬屈膝的奴仆,正象征着他的天性、他的才华已经得到了彻底的自由和释放,一切已经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任他驱使——无论是他内心的矛盾还是他笔下的色彩。之后大段激情洋溢的内心自白,简直就是莎士比亚风格的华美大气。那种令人观来热血沸腾的感觉,恕我笔拙,无法描摹得出,只好暂录其中一段台词,作为一种不完整的呈现: 

    红色的热情叛逆
    还有什么花开花谢
    可以把我的思想禁闭
    蓝色的忧郁静谧
    还有什么潮起潮落
    可以把我的灵魂奴役
    绿色的空旷幽寂
    没有了 没有了
    这一切无非是一个梦幻
    紫色的傲慢绚丽
    这一些无非是一场游戏
    黄色的高贵神秘
    我要振臂高呼
    我要脱胎换骨
    山川赐我火轮
    大海赐我羽翼
    太阳便是我的血液
    月亮便是我的空气

     ——他终于找到了纯粹属于他的世界。

     在2分钟梦幻般的乐曲和黑暗之后,我看到了舞台中央那个白衣白袍戴面具的身影。我知道那是心魔,但在他的手触到脸上的面具的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即将看到的将是王子的面孔——没错,我猜对了。沙耆用这种方式完成了他在艺术天堂中的重生,或许也同时向一些仍不能理解“心魔”为何物的观众给出了最明白的解释——心魔,其实不过是沙耆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当然我个人认为,如果连这一点也理解不了,那这两个半小时的《藜斋残梦》都是白看了)。

     那张俊美的面容,伴着他身上雪白的长袍,在一片眩目的光晕中显得如此神圣、如此纯净,犹如加百列天使。他如同一只在痛苦中涅磐重生的凤凰,其艺术的性灵已经在涤荡中洁净并升华。如他所愿,“天堂里从此多了一个画家”。

     他轻轻地唱,声音仿佛从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传来:

     “秋风醉了。”

     醉的,又何止是秋风呢?

     我已沉酣在他的天堂。

     藜斋一梦不知年。


    6楼2007-08-1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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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7 02: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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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终失去了她们两个人,这意味着温暖的现实世界和绚烂的理想世界同时无情地向他闭上了大门。至此,疯狂或许是沙耆唯一的出路。 
      =====================

      十分赞赏这段话,沙耆就应该如此疯掉。但是如此疯掉了,那就没意思了,他若不在艺术中重生,那么他就不能成为世界的沙耆,艺术固然会有美的割离,但最高境界是和谐,就像爬到山的半中腰,看到云开雾合,便认为这是极致——这是错的;只有爬到山头,体会到一览众山小的境界,才算到了高峰——甚至这也不是最高峰。宇宙的极点就是一点,是团结,是整一,是统一,不是分裂。

      沙耆就是在最后一个乐章里,才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以前在布鲁塞尔的成功,那是世俗的成功,无法和此时的体悟相比了。


      7楼2007-08-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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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看到完整版黎斋评论,哈哈,托小洛的福

        受到小洛鼓舞,我也该好好对待王子或者红楼梦了,何文秀...怨念...

        太多了,又疲软了


        8楼2007-08-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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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CCTV-9的一档节目,讲徐志摩的,里面有一句话让我心中一动。他说,陆小曼对于徐志摩,是“the woman he took as his Muse”。

          然后我就想起了我在这篇文章里写的“一个阿弗罗狄特和缪斯的虔诚信徒在对他心中的女神顶礼膜拜”。沙耆对乔伊丝的感情,其实也是这样吧。

          从某种程度来说,对“女神”的爱情确实是在拖累着沙耆的。到最后疯了的时候,我倒觉得沙耆是彻底解脱了,他本身就是自己的神、自己艺术的灵感源泉,不需要假助任何外在事物,而是彻底地融入自然。我想最后时刻的沙耆,确实已经达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了。


          9楼2007-08-1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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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6.243.*
            一直不敢看《藜斋残梦,看了这个评论,真要好好欣赏了,我是王子迷。


            10楼2010-05-26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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