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新移民都要考公民常识,其中一个问题是:“美国是法治国家,这是什么意思?”几乎所有中国人的回答都是:“公民必须守法”。但美国给出的标准答案却是:“政府必须守法”。美国之所以是法治国家,就是因为它要求每个公民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来确保政府权力受到约束!
民主国家,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要求政府对自己负责。专制国家,每一个官员都只会对自己的上级负责。
台湾告诉我们:中国人素质也可实行民主;不丹告诉我们:制度永远比明君重要;柏林墙告诉我们:世界上无永远不倒的墙;日本告诉我们:政党常轮换并不影响国家的强大;美国告诉我们:只有权利进笼子,才是国家最大进步;朝韩告诉我们:一线之隔,何种制度就有何样结果!
“缺乏自由的繁荣是另一种形式的贫困”,这么精彩的一句话,却被中国人心怀鬼胎地理解成了一种指责,属于不“尊重各国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无异于扇了自己的耳光。其实,正确而有风度的回应,应当是赞许奥巴马总统的这个表态。
王克勤:谈民主,直选你不敢;谈廉洁,严控三公经费你 不敢;谈公正,政务信息公开你不敢;谈自由,民办媒体你不敢;谈历史,还原真相你不敢;谈反腐,财产公布你不敢;谈尊严,收复岛屿你不敢;谈安全,提高食品国标你不敢。谈欺压百姓,这个你敢!真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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