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楼的评论看过了,也比较认真。
我想说两点。
其一,爱逆行一定是把文章看得比较仔细,否则不可能写出这么长这么细节的感受。他(她)也一定是一个对文章会有独到见解的读者,并非看而已,而是要求好看。提到好看,其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出发点,说白一点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无论是中国、外国、古代、近现代,其实真正客观的只是作家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好看程度绝对是主观无从界定的。就拿鲁迅来说,他的文学地位毋庸置疑,但究竟有多少人喜欢他的作品就不得而知了。起码于我而言,我班门弄斧地说一句,鲁迅的文章可以概括为四个字——“见谁咬谁”。这可能也就是为什么针对这作品有人叫好而阁下略感不满的原因吧。愚以为,不足为怪。
其二,我们习惯称这类“同人”的作品为“同人文”而不是“同人小说”。为什么?因为在小说的定义中,有需要启迪读者的内涵,小说要求作者的创作应发挥其社会作用。那么相比之下,没有人给予“文”一个严格的定义,在汉语言写作学中也根本不曾出现过“文”这种文学体裁。因此,文便可以更随性,可以不用去顾及那么多的不可能或者不合逻辑。我认为,爱逆行所指出来的一些不可能,是不会影响本文作者真挚的表达的,即便勉强算是一点瑕疵的话,也必定是瑕不掩瑜。此外,我大胆揣摩一下作者撒撒的风,在作者创作这部作品的过程中,应该不是在考虑她的作品要揭露什么,要启示什么,要让人们深思什么,她的创作推动力不是社会不是思考,而是激情和灵感。她不是在用人生观价值观在写作,而是在用她的感情来写作。也就不难理解,作品中几次感情漩涡的出现必然与作者在创作时的心境有关。就好像作者说过,心情好就写个喜剧结尾,心情不好也许来个悲的,这不是说笑。我始终坚持,无论一篇文章得到多少掌声亦或得到多少质疑,只要作者是用真诚的情感去写作的,那么,就一定是好文章。
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