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喜欢上小雪,自己都觉得是个意外,(说了半天终于说到重点),自己,现在的确是喜欢有声音特别有特色的人,喜欢有惊喜的感觉。而小雪的声线,的确是弱弱的。虽然自己一开始就是视觉控,不过小雪的歌声实在不如她的脸来的有吸引力。
而现在,却是以音乐的名义写了小雪的歌。
无他,近来。耳膜被轰炸的同时,自己也惊讶,竟然可以长时间听一首歌,还是近段时间第一首人唱的歌。我承认,最初确实是为了写一些东西而听,后来确实不由自主。心里面是惊讶的。
所以,就那么一不小心思考起音乐这个貌似严肃的话题。
最早的最早,是人云亦云,然后是觉得国外的流行的才是有品位的,这个也是有点没骨气的看法,之后,觉得小众的是最好的,或者我认为有才华的真正是实力的才是好的。总算是有点自我的个性了。而现在,我认为,唱到人心里的,就是最美的。
世间万物,是静止的亦是运动的,是安静的亦是喧闹的。只是声响大小而已。
这样一来,世间万物都是一种乐器,都是有音乐的灵魂的。就如谭盾所说,世间万物都是音乐。音乐何来高低贵贱之分,鄙视以及种种终归是世俗的成见。世间万物都是音乐,分的只是入耳与不入耳,唱入心底与并没唱入心底的。如此而已。
所以,喜欢这首《广州爱情故事》,是因为它唱了我的心底,旋律入我的心间。
我一直承认小雪的态度,却一直在内心深处并未承认她的音乐。
但是,这一次,我必须承认,听过无数遍广爱后,那是唱到我心底的歌,是最美的。
就如我喜欢的王力宏,恩雅,我喜欢的钢琴,小提琴的声音。那么让我着迷与沉醉。
何必那么拘泥于什么乐评,什么狗屁理论。自己喜欢的,舒服的,深入心底的就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