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居住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的拆迁户,自2012年我们被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列为拆迁对象以后,我们的生活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各种矛盾越积越多,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出现,而这些矛盾的焦点只是一些基层的拆迁工作人员为了获取政绩,欺上瞒下造成的,我们现就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委下属的靖远路街道拆迁指挥部刘书记等人在拆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予以反映:
1、 协议未达成,多次强行切断拆迁户水、电并阻断道路通行。暴力砸门、撬门、破坏屋内设施,通过各种组织手段停止部分拆迁户的工作。国家新拆迁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在我们的安置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拆迁指挥部将我们的生活区几乎与外界全部隔离,通道四处是建筑垃圾、土块、水泥、砖块和各种钢筋。不仅如此,在近两个月内,我们已经数次被强行断电断水,多方交涉抗议一直没有结果。
买个菜回来,门没了,全堆在单元门口
1、 协议未达成,多次强行切断拆迁户水、电并阻断道路通行。暴力砸门、撬门、破坏屋内设施,通过各种组织手段停止部分拆迁户的工作。国家新拆迁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在我们的安置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拆迁指挥部将我们的生活区几乎与外界全部隔离,通道四处是建筑垃圾、土块、水泥、砖块和各种钢筋。不仅如此,在近两个月内,我们已经数次被强行断电断水,多方交涉抗议一直没有结果。

买个菜回来,门没了,全堆在单元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