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社会适龄男青年服义务兵役2年以上,经济补助项目(不含养老保险)累加(以2012年全省平均为例)可获得补偿总计为:城镇户籍义务兵约6.8万元,农村户籍义务兵约5.6万元。
有入伍意愿的适龄青年,可在7月31日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照片等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或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按照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政审。
按规定,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