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也就是我所在的市,前两个星期一小学的学生在下午没来上学(家长没亲自送小孩到学校,让小孩自己步行回校,结果小孩没回校,而是跑去游泳了),而班主任又没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家长,结果到发现时,那小孩已溺水身亡。
现在家长正在向老师追责,索要赔偿。。。。
你说,做老师伤得起么?
做班主任伤得起么?
只要学生发生了什么事,家长第一反应就是:追老师的责任,叫老师赔偿。
也不管事情是发生在哪,什么时候发生。。。
所以现在学校天天盯着每一节的点名,
要求科任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马上通知班主任,
班主任要马上通知家长。
班主任啊伤不起啊,
一天到晚得盯着学生,
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