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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发微博反对爱狗人士遭打 专业人士评论 医生微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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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者也要尊重别人不爱狗的权利  文/张楠之
这个世界上,有爱狗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也有讨厌狗讨厌得必欲驱赶之而后快的人,更有怕狗怕得一见狗就手脚冰凉、浑身发抖的人。对于前者来说,狗狗给他们带来的是愉悦,而对于后两者来说,狗狗给他们带来的却只有不快,甚至是恐惧。
文明社会之所以称得上“文明”,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对待某种能给一部分人带来好处或愉悦,而却会给另一部分人带来损害或恐惧的事物时,是以限制前者利益而维护后者利益为出发点的。具体到养狗的问题上,就是通过对爱狗者养狗的自由的限制,来达到即使爱狗者从养狗中获得愉悦,又使不爱狗者和恐狗者的利益受损或恐惧降到最低。或者换句话说,就是通过适度的妥协,来达至一定的平衡。
比如,绝大多数城市与养犬有关的相关规定中,都规定了某个区域内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遛狗时必须牵着狗以对其进行控制,狗的粪便应及时清理等。这些规定,是从卫生、安全等方面对狗的主人形成约束,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他人安全的威胁。而对于不喜欢狗和恐惧狗的人士来说,则应该在狗的主人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接纳或者至少容忍其养狗的行为。
妥协的前提是双方,尤其是养狗的人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而当一方,尤其是养狗的一方无视相关规定时,另一方必然会出现抵触情绪,甚至表现出愤怒。近些年,城市养狗问题屡屡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一些烈犬伤人的事件甚至引发人们的愤怒和声讨,原因就在于一些养狗人没有遵守相关规定,不仅在市区违规养大型犬,而且未能或不愿对其进行约束,以至于使其脱离主人控制,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爱狗者有遵法养狗的自己,也有发表爱狗言论的自由,而不爱狗者,自然也有不养狗和发表反对养狗言论的自由。这些自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别人发表了反对养狗的言论,就找上门去把对方痛打一顿,这不是文明社会文明人的做法,更是不合法的做法。这么做,无益于消除别人对养狗的反对情绪,反而会增加别人对爱狗人士的反感。
没有原则的爱,发生在人身上,就是溺爱出不遵纪守法的孩子,发生在人与狗的身上,就是溺爱出伤人的狗来。近期,多地发生藏獒等烈性犬伤人事件,其伤人之时,主人大都不在身边,更没有对其进行约束。在爱狗人士眼里,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但是,如果你真的爱它,那就请依法约束它。而在约束它之前,更要懂得依法约束自己,因为那法律法规,毕竟是规定给人看的,而对狗的约束,也需要通过人来实现。
烧伤超人阿宝在微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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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本人认为,双方都有过激之处。医生侮辱的语言很是低下;两名爱狗人士的做法更是愚蠢,是在给爱狗人士丢脸。在网坛上,反爱狗人士在冷嘲热讽,爱狗人士则在爱狗。在此事发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爱恨双方语言过激、互相攻击的事情。楼主也是爱狗人士,楼主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个别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而认为全部爱狗人士都是恶魔。双方都应该反思一下了。


1楼2013-07-03 12:47回复
    @阿瓦隆铁匠


    2楼2013-07-11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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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8 01:24:5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好长啊,这事我知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不能违法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7-1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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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长了。没看。不过我觉得狗不虐待就行了。也不能过度的护狗。像高速公路拦截就不用了。人家是花钱买的。你要爱狗你花钱买回去就行了。人家是正当行业。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7-1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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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狗者也要尊重别人不爱狗的权利  文/张楠之
          这个世界上,有爱狗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也有讨厌狗讨厌得必欲驱赶之而后快的人,更有怕狗怕得一见狗就手脚冰凉、浑身发抖的人。对于前者来说,狗狗给他们带来的是愉悦,而对于后两者来说,狗狗给他们带来的却只有不快,甚至是恐惧。
          文明社会之所以称得上“文明”,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对待某种能给一部分人带来好处或愉悦,而却会给另一部分人带来损害或恐惧的事物时,是以限制前者利益而维护后者利益为出发点的。具体到养狗的问题上,就是通过对爱狗者养狗的自由的限制,来达到即使爱狗者从养狗中获得愉悦,又使不爱狗者和恐狗者的利益受损或恐惧降到最低。或者换句话说,就是通过适度的妥协,来达至一定的平衡。
          比如,绝大多数城市与养犬有关的相关规定中,都规定了某个区域内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遛狗时必须牵着狗以对其进行控制,狗的粪便应及时清理等。这些规定,是从卫生、安全等方面对狗的主人形成约束,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他人安全的威胁。而对于不喜欢狗和恐惧狗的人士来说,则应该在狗的主人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接纳或者至少容忍其养狗的行为。
          妥协的前提是双方,尤其是养狗的人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而当一方,尤其是养狗的一方无视相关规定时,另一方必然会出现抵触情绪,甚至表现出愤怒。近些年,城市养狗问题屡屡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一些烈犬伤人的事件甚至引发人们的愤怒和声讨,原因就在于一些养狗人没有遵守相关规定,不仅在市区违规养大型犬,而且未能或不愿对其进行约束,以至于使其脱离主人控制,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爱狗者有遵法养狗的自己,也有发表爱狗言论的自由,而不爱狗者,自然也有不养狗和发表反对养狗言论的自由。这些自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别人发表了反对养狗的言论,就找上门去把对方痛打一顿,这不是文明社会文明人的做法,更是不合法的做法。这么做,无益于消除别人对养狗的反对情绪,反而会增加别人对爱狗人士的反感。
          没有原则的爱,发生在人身上,就是溺爱出不遵纪守法的孩子,发生在人与狗的身上,就是溺爱出伤人的狗来。近期,多地发生藏獒等烈性犬伤人事件,其伤人之时,主人大都不在身边,更没有对其进行约束。在爱狗人士眼里,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但是,如果你真的爱它,那就请依法约束它。而在约束它之前,更要懂得依法约束自己,因为那法律法规,毕竟是规定给人看的,而对狗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7-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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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真烦人sky



            一1916年拍的这张向我们展示了某个正要死去的人离开躯体的灵魂

            一对夫妇为宝宝拍照,车子停的位置是十七世纪的公墓


            IP属地:广东7楼2013-07-1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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