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癌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根据《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 我县对门诊慢性病的规定如下:一、特殊门诊慢病种类: Ⅰ类: 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 Ⅱ类:1、慢性支气管炎或伴慢性阻塞性肺病,2、糖尿病伴并发症,3、精神性疾病,4、肾病综合症,5、结核性疾病,6、慢性肝炎或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7、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8、慢性肾功能不全,9、系统性红斑狼疮,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各类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或心律失常,12、类风湿性疾病伴功能障碍。二、门诊慢病认定程序及补偿办法本人申请—乡(镇)村证明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必须含领导小组成员医生鉴名)、相关疾病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县合疗办认定—年终凭定点医院门诊票据、处方在县合疗办核报—乡村两级公示—参与补偿。凡患有以上特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必须在县境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诊,持医院的正规门诊票据,门诊病历及有关资料,年终到县新农合经办中心核报,医药商店商业发票不予报销。三、补偿标准非住院特殊门诊慢病继续实行按比例补偿,并设置个人封顶线。非住院特殊门诊慢病补偿金在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同年度住院补偿和非住院特殊门诊慢病补偿合计不得突破年封顶线。特殊门诊慢病Ⅰ类补偿封顶线设置为:每人每年10000元,特殊门诊慢病Ⅱ类补偿封顶线设置为:每人每年50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