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由我校与福建国脉(控股)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使用独立省招生代码招生,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使用独立省招生代码招生,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国际学院是由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项目,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使用独立省招生代码招生,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国际学院是由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项目,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