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高一下半年的时候开始关注詹姆斯的,喜欢他是因为喜欢他的篮球风格,男人与力量的象征,在克利夫兰的七年里,勒布朗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无数的荣耀,07年东决,与活塞大战七场,他背负的太多太多了,我真是为他伤心,全队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第一次拿下东决,可是总决和马刺相遇,被横扫,他哭了,我不会忘记那些眼泪,当克利夫兰的所有希望都压在了他一个人身上的同时,他已经是孤注一掷了,被横扫的那是一种人生的绝望,他虽然对克利夫兰承诺,为这所城市拿下第一个总冠绝奖杯,实际虽然没有实现,但他所作的一切足以兑现自己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