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尘京国吧 关注:332贴子:27,102
  • 7回复贴,共1

:《吉祥纹莲花楼》相关之一:花如雪对李莲花的态度和看法转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上周在JJ和9J发过的,顺便搬过来的。估计吧里也有人看到过了吧......不晓得今年能等到第2部的出版不`
--------------------------------------------------------------
之所以开这个贴完全是因为等出版等不到的怨念。玄武是写完了,藤还说过会继续这个系列,不知道一共会有几本。所以决定在等待期间尽量找些相关话题来说,也可以减轻一点煎熬~ 
花如雪在第1个案件里出场的,这位“捕花二青天”之一的长相也是属于非常有特色的。经过一再重看,觉得藤在写他对莲花态度的转变时,笔法是很值得品味渐进式。 
在李莲花第1次说到“听到未婚妻遇害的消息,他竟从未到小棉客栈查看过,直接就上了昆仑,虽然说是担心未来岳父母,但也有些不合情理。”时,花如雪是直接阴森森的反驳怀疑:“你岂非也没有去小棉客栈查看过?你也很可疑。” 
然后在李莲花回答了理由后,——卜承海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花如雪也点了点头。——在这里,花如雪点头慢了一点,表示他对这个陌生的年轻人还有疑虑和思考,这次点头是思考后的认同。 

再到莲花说出——“既然玉秋霜很可能本来就在货箱里,那她就不是在小棉客栈死的。”李莲花叹了口气,“如此,我去小棉客栈干什么?”——时,花如雪是和卜承海一起点的头,而这次点头就没有时间上的迟疑。 

再往下,花如雪已经达到主动提问的程度,关键在于这次提问不是针对李莲花可疑的提问,而是对案件本身的探讨了。 

再往下,——“有道理。”花如雪点了点头——已经开始完全认同小李的观点了。 

再到后来,——“什么药汤如此好使?”花如雪开始对这个年轻人感兴趣起来了。——已经对莲花感兴趣了。 
到朱雀的最后一个案件名医会中,这位花大人又露了一次面。这次 
他的感觉和判断直接就是————李莲花是个不怎么笨的蠢货~ 
我想这句话,一方面在于不怎么笨,是指莲花的头脑和分析;二在于蠢货二字,多半是指大智若愚的愚了.
还有就是,感觉捕花二青天应该在后面还会出现。这个系列本来就不只是江湖故事,还牵扯到前朝秘辛,而以他们官差的身份想必会有所涉及。何况还有何璋现在还是他们的手下,又是四顾门的旧部。


1楼2007-08-03 22:22回复
      藤大最新的消息说:在某个时段会有第三部的某篇在“也许会在《幻想盟》杂志的某月刊刊登……”
    记得名医会里面还有一段,“李莲花的视线自梁上转到花如雪脸上,那一瞬之间,花如雪突然发觉这是李莲花第一次正眼看他,眉头一皱,……”
      第一次正眼~~~~莲花骨子里还是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相夷,只不过用慢吞吞的样子隐藏起来了。 这一段花如雪算是窥到一点莲花的性格了吧。
      莲花也是腹黑型的~~^_^


    IP属地:上海2楼2007-08-04 14:47
    回复
      2025-11-22 13:38: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莲花系列里,我发现的最让我郁闷的是:
      除了莲花所有人好像都是白痴…


      3楼2007-08-04 21:36
      回复
        嗯...


        4楼2007-08-07 12:37
        回复
          腹黑...
          不知道和不二还有鲁路修比谁厉害一些...


          6楼2007-08-24 20:59
          回复
            不二(花痴ING…口水ING…)
            莲花(花痴ING…口水ING…)
            ……(花痴ING…口水ING…)
            ………………………………
            ………………………………
            ………………………………
            ………………………………

            啊~我家的不二~我家的莲花~我家的圣香~我家的……都是我家的~全部都是我家的~~~~


            7楼2007-08-24 21:16
            回复
              小舞你可以从76楼上跳下去吗...


              8楼2007-08-31 09:43
              回复
                不好意思啊~虽然人家很想…

                但素额家没那么高,人家住二楼的…

                嘿嘿


                9楼2007-09-01 17: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