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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兰荷枫桥的业主就应该做冤大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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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于:出租车,公交车涨价默许了。对于乱七八糟的市区交通,对于私搭乱建,教师办班等等严重影响问题无力再管。。。。。


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3-06-2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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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河枫桥的开发商太坑人了


    33楼2013-06-2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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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04:09:2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大家全都不要他的房子,不讲信用。


      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3-06-2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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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楼2013-06-23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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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是欺负消费者的权益~


          36楼2013-06-23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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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37楼2013-06-2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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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开发房子,怎么政府还会给补贴?这不可能吧?又不是安置房!
              在许昌有看到过类似的事情,
              据说是这样的:
              如果开发商在政府有价格备案,而且取得预售资格的情况下,签的协议,你们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如果,开发商还没取的预售证,你们就和他们签协议、交房款,那估计你们说也白说。
              虽然政府禁止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卖房子,但是好多开发商以优惠价格吸引人。
              对此,政府是建议市民不要参加没有取得预售证的开发商举行的销售活动的,但如果市民不听劝告非要参加,那只能后果自负,政府是不会保护这种情况下交给开放商的房款的。


              39楼2013-06-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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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不要买开发商是本地人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40楼2013-06-24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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