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9点20分许,深州市永盛大街发生一起公安警车肇事逃逸恶性事件,牌照为冀T1071警的桑塔纳轿车撞倒一名骑车女子,又接连撞上停在路边的两辆轿车后逃逸,被撞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肇事司机属醉酒驾驶,肇事后逃逸,情节极其恶劣,在当地群众中间引起极大反响。肇事警车系深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所有,明显是属于公车私用。
警车撞人事件至今已过去13天,深州市公安局除了撤销当事大队长贾某职务外,没有任何反应,试问?仅仅处理某个人就能掩饰此次事件的恶劣影响吗?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公车私用的大背景下,竟有人公然蔑视国家法律法规,开着公家车辆办私事,更甚者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执法为民的警车却成了谋杀百姓的工具,领导们是怎么看这事件的?扪心自问,要是你们的亲人受到如此伤害,遭遇如此境遇,你们会怎么样呢?这起恶性事件背后的根源在哪里? 时至今日,死者依然躺在冰冷的太平间,死不瞑目;死者的老人、孩子痛不欲生,终日以泪洗面。
但现在警方及肇事者未给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如果死者是你们的亲人,你们又将如何对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