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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中40岁了,虽说还只是中年状态,人却总是像七老八十了一样,爱那样回顾过往。他30岁的时候去了军队,在军队里的日子有些苦,有些闷,却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思考自己。他回望首自己过去的三十年生活,从独自闯荡首尔的毛头小子到东方神起的英雄在中,再到离开公司,被封杀、破茧重生。
32岁的时候他退伍,来接他的歌迷依旧满满当当的。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的样子,他还是那个金在中,那个想要唱摇滚,大魔王金在中。他准备了许久的说辞,突然都哽在了喉咙,吞不下吐不出。
可他还是说了,他对着满满当当的歌迷,举着话筒的手微微颤抖,“我决定隐退了。”就这一句话,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看着歌迷一个个泣不成声,红着眼眶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呢?自己所热爱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他驰骋天下,他甚至称霸为王,为什么要退出呢。他歪着头想了很久,始终没有给出一个答案。这是他想了很久后决定的事,他这辉煌的前三十年人生,他觉得就到这一步就够了。
金在中隐退了,一时间消息占据了所有报纸版面。他接到了许多电话,大多都是希望叫他再出来聚一聚,他都一一回绝了,他说不想要兴师动众。回到首尔后,他只把俊秀和有天叫到了家里。
金俊秀在看到新闻后就打过电话给他,软软糯糯的声音颤抖着问他是真的吗。他无奈的笑笑,轻声答道:“对不起,俊秀。哥让你失望了吧。”俊秀一见到他便红了眼圈,抓着他的袖子问:“哥,你不是说死也要死在舞台上吗?”
在中当然没忘记,被封杀的那段日子里,没有通告、没有行程,那样黑暗的日子让他开始恐惧、彷徨,可他没有退缩,他那时候告诉俊秀,“俊秀,哥死也要死在舞台上。”
有天揽过俊秀,他不是不了解在中,他们可是soulmate啊,他怎么会不知道在中在想什么呢,“好了俊秀,在中哥有他自己的决定。”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酒,从来不喝酒的俊秀也嚷着抢过酒瓶,咕咚地灌了好几口。
“哥,以前我不喝酒,所以你总是找有天去喝酒谈心。现在,现在俊秀也学喝酒,以后你也可以找我谈心,好不好?”
俊秀笑着摸了摸俊秀,拿过俊秀手里的酒瓶,“你怎么还像个小孩子啊,哥以后找你来踢球还不行嘛。”
第三天在中在家里收拾行李,家里知道他隐退的消息,打电话来叫他回去。他去了趟公司,把事情都解决得差不多了,就买了回公州的车票。临走前,他想了想总觉得还有个人要见见,拨了电话过去,听见的却是冷冰冰的提示音。
他冲自己苦涩地笑笑,金在中,你还在期待什么啊。不该见的,你不该再见郑允浩的。
金在中回了公州以后,就被安排去了相亲。以前还能藉着工作忙的理由推脱掉,现在似乎也没有什么理由了。对方是个大体的女生,在一家小企业里当白领,人长得也算是清秀。就这样交往、结婚,然后有了孩子。
结婚的第二年,他们就有了孩子。这对金家来说,实属一件大喜事。巧的是,孩子出生的日子刚好是2月5日,金在中站在产房外面,护士出来告诉自己是个女孩。他望了望头顶上的时钟,沉重的分钟兀横在50分上,终究没有跨上0点。该庆幸吗,还好你没有和他的共同点。
韩静让他给孩子取名字,他看着还没睁开眼的小东西,突然又觉得生命的奇妙。“叫智念吧。智慧的智,思念的念。”韩静轻声念了几遍,觉得挺好听的也就同意了,生产的大消耗,让她又沉沉的睡去了。只有金在中在病房中叹气,智念,执念。
郑允浩曾经说,“在中啊,你是我一生的执念啊。”
金在中40岁了,虽说还只是中年状态,人却总是像七老八十了一样,爱那样回顾过往。他30岁的时候去了军队,在军队里的日子有些苦,有些闷,却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思考自己。他回望首自己过去的三十年生活,从独自闯荡首尔的毛头小子到东方神起的英雄在中,再到离开公司,被封杀、破茧重生。
32岁的时候他退伍,来接他的歌迷依旧满满当当的。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的样子,他还是那个金在中,那个想要唱摇滚,大魔王金在中。他准备了许久的说辞,突然都哽在了喉咙,吞不下吐不出。
可他还是说了,他对着满满当当的歌迷,举着话筒的手微微颤抖,“我决定隐退了。”就这一句话,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看着歌迷一个个泣不成声,红着眼眶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呢?自己所热爱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他驰骋天下,他甚至称霸为王,为什么要退出呢。他歪着头想了很久,始终没有给出一个答案。这是他想了很久后决定的事,他这辉煌的前三十年人生,他觉得就到这一步就够了。
金在中隐退了,一时间消息占据了所有报纸版面。他接到了许多电话,大多都是希望叫他再出来聚一聚,他都一一回绝了,他说不想要兴师动众。回到首尔后,他只把俊秀和有天叫到了家里。
金俊秀在看到新闻后就打过电话给他,软软糯糯的声音颤抖着问他是真的吗。他无奈的笑笑,轻声答道:“对不起,俊秀。哥让你失望了吧。”俊秀一见到他便红了眼圈,抓着他的袖子问:“哥,你不是说死也要死在舞台上吗?”
在中当然没忘记,被封杀的那段日子里,没有通告、没有行程,那样黑暗的日子让他开始恐惧、彷徨,可他没有退缩,他那时候告诉俊秀,“俊秀,哥死也要死在舞台上。”
有天揽过俊秀,他不是不了解在中,他们可是soulmate啊,他怎么会不知道在中在想什么呢,“好了俊秀,在中哥有他自己的决定。”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酒,从来不喝酒的俊秀也嚷着抢过酒瓶,咕咚地灌了好几口。
“哥,以前我不喝酒,所以你总是找有天去喝酒谈心。现在,现在俊秀也学喝酒,以后你也可以找我谈心,好不好?”
俊秀笑着摸了摸俊秀,拿过俊秀手里的酒瓶,“你怎么还像个小孩子啊,哥以后找你来踢球还不行嘛。”
第三天在中在家里收拾行李,家里知道他隐退的消息,打电话来叫他回去。他去了趟公司,把事情都解决得差不多了,就买了回公州的车票。临走前,他想了想总觉得还有个人要见见,拨了电话过去,听见的却是冷冰冰的提示音。
他冲自己苦涩地笑笑,金在中,你还在期待什么啊。不该见的,你不该再见郑允浩的。
金在中回了公州以后,就被安排去了相亲。以前还能藉着工作忙的理由推脱掉,现在似乎也没有什么理由了。对方是个大体的女生,在一家小企业里当白领,人长得也算是清秀。就这样交往、结婚,然后有了孩子。
结婚的第二年,他们就有了孩子。这对金家来说,实属一件大喜事。巧的是,孩子出生的日子刚好是2月5日,金在中站在产房外面,护士出来告诉自己是个女孩。他望了望头顶上的时钟,沉重的分钟兀横在50分上,终究没有跨上0点。该庆幸吗,还好你没有和他的共同点。
韩静让他给孩子取名字,他看着还没睁开眼的小东西,突然又觉得生命的奇妙。“叫智念吧。智慧的智,思念的念。”韩静轻声念了几遍,觉得挺好听的也就同意了,生产的大消耗,让她又沉沉的睡去了。只有金在中在病房中叹气,智念,执念。
郑允浩曾经说,“在中啊,你是我一生的执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