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琢磨了很久,想知道他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就是我理解的意思。
殷赐在旁边已经开始说话了。
“白琼隐知道或许有一种办法可以救宫主,但是并不能确定是不是就真的能成功。而且,就算是要救,也要宫主仍然是……仍然是宫主,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只怕都剩遗骸了。”
雪芝道:“我听殷叔叔说了这个之后,决定要……开棺……没想到大爹爹竟然……二爹爹,没有你的同意我就擅作决定,是我不对。”
我摆摆手阻止了雪芝,相比起擅自开棺这件事我更在意他们说的救活重莲的事。
“殷赐你继续说。”
“现在莲宫主的身体虽然没有什么腐化的迹象,但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用那种法子,还得做进一步检查。”
“什么检查?”
“不会伤害到身体的,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我们需要知道莲宫主的血液有没有凝固。”
“怎么做?”
“很简单,用力捏住莲宫主的手一段时间在放开,看看皮肤会不会由白变红就行。”
我点点头,道:“可是血液是流动的又怎样呢?”
白琼隐道:“没有凝固不代表流动,林宇凰。”
我气结。不就是有一点点偏差而已嘛,不要太认真好不好!想要狠狠瞪他,可是一想到媳妇的小命还得靠他救,我只好强忍下来。
“没有凝固又怎样?这样就可以救莲?”
白琼隐道:“林宇凰,你可知道练成莲翼的都有什么人?”
“重莲和重九枝。”
“那你可知道,重九枝练成莲翼之后并没有因为莲翼而早亡?”
“你是说,重莲并不是因为莲翼而……”去世两个字我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白琼隐道:“莲翼其实是两本秘籍的合称。所以练成莲翼是需要芙蓉心经的心法以及莲神九式的招式。可是莲宫主只修习了莲神九式,所以他的莲翼并不是通过通常的渠道练成的。”
我又想起琥珀上面的字。
修炼此功须无情无义,方可练至顶重。
一旦自察动情,武功渐弱。
后至双性合一,趋于无敌化,终成莲翼。
自修成之日,及至一年之后,命数归结。
重莲应该是自察动情后才修成莲翼的。所以,他其实没有修习过芙蓉心经。而在修成时,他就活不过一年。只是后来废了武功才又多活了几年。
莲神九式吗?又是莲神九式。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芙蓉心经,就能救莲?”
殷赐道:“若是莲宫主能尸身不化,血液不凝,那么就说明这不是一种死亡的状态。只要推动血脉化散淤结,并且及时地推功就有可能救活莲宫主。但是能不能成功就要听天由命了。”
“推功?是用芙蓉心经的心法推功吗?”
“正是。”
我倒。这不是白说吗?谁会这玩意啊。
殷赐瞥了我一眼,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道:“你放心,这个人我已经找到了,只是,可能需要带莲宫主出宫治疗。那个人,那个人不愿意来。”
“出宫治疗不是问题,但是这个人是谁?可信么?”
殷赐道:“大眼鸟,你是信不过我还是怎么的。我能随便找一个人来忽悠莲宫主吗?”
“那很难说……”我低声喃喃,转眼看见殷赐一副吃人的样子,立即道:“那么,你能告诉我卞鸿朔又是怎么一回事?”
白琼隐打了个哈欠,道:“这里没我什么事了,回去睡觉。”
雪芝看了看殷赐,殷赐道:“宫主和几位护法都请坐吧。”
“其实我并不清楚卞鸿朔为什么要挖莲宫主的坟。白琼隐告诉我,卞鸿朔四天前带着一副棺木去找他,要他救这个人。可是谁都知道白琼隐不治死人。卞鸿朔当时跟他讲了一段故事,随后就自绝于他面前。”
朱砂道:“什么故事?”
“白琼隐没有细说,只说了卞鸿朔知道他这几年研究莲翼对人体的影响,从而发现了可能救活莲宫主的方法。于是卞鸿朔就自己带着棺木去找他了。”殷赐顿了顿,又道:“白琼隐说是他的故事换了他出手救人。”
我想了想,白琼隐大约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故事救人,恐怕还是因为卞鸿朔的自绝让他没有了拒绝的机会,而这个故事也十分打动他,所以他才决定出手救莲。
我问海棠:“卞鸿朔认识莲吗?”
海棠道:“不清楚。但是宫主绝对不认识他。”
朱砂却一拍大腿:“有可能是当年宫主隐退的时候认识的宫主。宫主当时从英雄大会回来就名噪一时,很多人慕名来到重火境就是为了见宫主一面,或者来求嵩山的药材。那时候如果宫主正常的话,偶尔还是会见见这些人的。卞鸿朔可能是那时候认识的宫主。”
我叹了一口气,大约也知道卞鸿朔的故事是什么了。只怕是因为喜欢重莲,听说能救他,就冒着风险把棺木偷出来,又怕白琼隐拒绝,索性自行了断在他面前。所以卞鸿朔才死得那么幸福。至于白琼隐,大约是因为卞鸿朔的处境与桓雅文有点相像,才决定救人。
又是一个痴情人。重莲,你真是一个妖孽,人都不在了还有人愿意为你去死,而且……还不止一个。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招呼雪芝他们:“我们走吧。”
雪芝率先领着海棠他们出去。我看着他们出了门,才又低声道:“替我感谢宇文公子。”
殷赐蓦然抬头,惊讶异常。
我苦笑:“你当我傻呀?这世上练成芙蓉心经,又对莲神九式异常了解的人能有几个?而且他还不愿再入重火境一步,除了宇文玉磬还能有谁。白琼隐能研究莲翼并发现救莲的方法,恐怕也是因为他吧?也是有白琼隐在,他才得以苟延残喘。只是此次推功,宇文玉磬就只有死这一条路了。”
“……其实他活着还不如死去。现在这样对他也好。”
(待续)